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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水路运输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最高奖励3000元,附举报方式
安全生产最大的风险
就是“心中无数”
举报水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有奖~
《奖励办法》分类逐项明确了奖励金额
举报线索一经查实,
即可领取奖励~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非法违法行为,
都可以举报
水路运输
1.未取得许可或超出许可范围从事水路运输经营、使用未取得有关合格证件的船舶从事水路运输。(奖励3000元)
2.未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船员上船从事水路运输。(奖励1000元)
3.船舶超载、超员和违章航行。(奖励2000元)
4.货船、乡镇自用船等船舶载运旅客。(奖励1000元)
5.渔业船舶违法载客载货。(奖励1000元)
6.携带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及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的旅客乘船。(奖励1000元)
7.擅自改装客船、危险品船增加载客、载货定额,或者变更载运散装液体危险货物的种类。(奖励3000元)
8.水路运输船舶不按规定配备、使用甚高频无线电话(VHF)、卫星定位系统、船舶自动识别系统( AIS)等通讯、助航设备设施。 (奖励2000元)
受理核查处理部门:区交通局、区地方海事中心。
全区设置“12350”、“61271258”
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
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也可以通过网络、电子邮箱:
传真(62171200)、信函、来人等方式进行举报。
受理单位将依法保护举报者隐私
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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