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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关于綦江区镇街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技术服务的采购公告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綦江区镇街行政区域界线勘定 (二)项目地址:綦江区古南永新线、古南郭扶线、三江郭扶线、三江篆塘线、三江扶欢线等5条交界线。 (三)实施期限:2021年10月1日—2022年2月28日。 (四)服务指标:执行单位在实施地规范地对5条行政区域界线约51.1公里(其中:古南—永新线约22.5 km、古南—郭扶线约1.5 km、三江—郭扶线约4.1 km、三江—篆塘线约20.5 km、三江—扶欢线约2.5 km)进行勘定,提交勘界成果。同时,协助綦江区民政局对石壕镇与贵州桐梓相邻的花坝段约8公里界线精准落图。 (五)本项目招标限价:185000元。
二、投标商资格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测绘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2.测绘资质专业范围须包含工程测量(须含地形测量)和不动产测绘(须含行政区域界线测绘)。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时间、地点及递交文件 (一)投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时间:2021年9月28日14:30时起至2021年9月28日15:00时止,投标地点: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二会议室,联系人:谭宏江,电话02348663817。 (二)递交文件:投标商文件格式自拟装袋,内容包括:资格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书面声明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投标需法人委托证明,以及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等);商务技术文件、经济文件(项目实施方案、投标函、商务及售后服务承诺、开标一览表及项目人员资质等),分别装袋密封。
四、参数要求 1.资料收集:主要收集:地形图资料、界线资料、实景三维地图、影像资料、地名普查资料。 2.划定行政区域界线:无争议界线、草签界线协议。 3.界线点测绘:界线地形图、界线点测绘报告(界线点点号,平面坐标、高程坐标)。 4. 界桩测绘与设立。设置两面桩4颗,设置三面桩2颗。 5成果提交: ①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 ②界线协议书附图:界线地形图按图上10cm提供1:2000比例尺建成区带状界线地形图,其他地区提供1:5000带状界线地形图。 ③界线争议仲裁证明 ④界线点测绘报告 ⑤界桩登记表及界桩照片
五、技术要求: 1.资料收集: 1)区民政部门提供地名普查成果、边界争议相关数据、资料; 2)区民政部门配合技术支撑单位搜集第三次国土调查资料; 3)由技术支撑单位提供地形图、实景三维、影像,已有乡镇界等相关资料。 4)勘界地形图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地形图,规格为600mm*800mm,地物稀少地区采用1:5000比例尺,街道、地物稠密地区采用1:2000比例尺。(注:按图上10cm提供带状地形图) 5)界线地形图由技术支撑单位提供。每幅图共需8份,即:乡镇核界毗邻各1份,工作图1份,协议书4份,备用1份。工作图、协议书附图上方打印“綦江区(区/自治县)XX乡(镇/街道)与XX乡(镇/街道)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工作图或协议书附图”,下方打印“XX乡镇与XX乡镇人民政 府代表签字(盖章)”和落款日期“XX年XX月XX日”。 6)本次界线确认所用各类地图图名、编制单位、编制说明、接图表、比例尺、图例符号等应符合地图编制要求。 2. 勘界实施: 1)界线调查: ①由技术支撑单位、界线双方在地形图、实景三维地图、现势性强的影像图等资料支撑下完成界线标绘;由技术支撑单位核对界线争议,并组织界线争议双方实施实地踏勘,若不能解决争议,将争议情况汇交区民政部门 。 ②由区政 府、区民政部门进行界线争议仲裁,技术单位落实整理仲裁结果。 2)界线勘定与标绘界线:由技术支撑单位实施界线勘定工作,形成界线地形图。界线涉及乡镇需在边界地形图上草签盖章。 3.界桩登记表: 1)界桩登记表内容主要包括:边界线编号、界桩编号、界桩类型,界桩材质、界桩所在地(两处或三处)、界桩与方位物、界桩与方位物的相互位置关系、界桩的直角坐标、界桩的地理坐标和高程、界桩位置略图、备注及双方(或第三方)负责人签名等。 2)填写界桩登记表主要要求:桩点位置标示清楚,绘制位置略图清晰且便于判读,必要的方位物和图幅比例尺说明等不应缺少。 3)界桩登记表中位置略图编制技术要求:界桩符号用直径1.5mm的圆圈表示,界线符号用0.3mm的实线表示,方位物方向线用0.1mm的实线绘出,图内其他要素一般按照GB/T20257.2-2006规定规格绘制,界桩符号、界桩标号、界线符号用红色,其他要素用黑色标绘,字体为华文仿宋不加粗。 4.界桩照片:界桩埋设后,应对界桩所处位置的全貌和周围的环境拍摄像片,使其能表示界桩设置地的环境和地形特征以及界桩与相关地物的关系。 5.起草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 1)制作界线协议书附图:由技术支撑单位完成界线协议书附图制作,打印等相关工作,界线相邻双方签字盖章。 2)起草行政界线协议书:由区民政部门完成行政界线协议书签订等相关工作。 3)资料质量检查、验收:由区民政部门组织专家或第三方完成界线地形图、界线协议书附图的质量检查。
六、技术标准 《行政区域界线测绘规范》GB/T 17796-2009; 《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 73-2010;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 《工程测量规范》 GB 50026-2007;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 GB/T 33176-2016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1:5000 1:10000地形图》 GB/T 33177-2016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 1:1000 1:2000数字线划图》CH/T9008.1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 1:1000 1:2000数字正射影像图》CH/T9008.3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0、 1:10000、 1:25000、1:50000、1:100000数字线划图》CH/T9009.1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0、 1:10000、 1:25000、1:50000、1:100000数字正射影像图》CH/T9009.3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3456-2009;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2008;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13989—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9号; 《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国测办〔2003〕17号);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 12898-2009。 《省、地、县地图图式》CH/T 4004-1993; 《地图印刷规范》GB/T 14511-2008;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3号; 《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 1004—2005 《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 1001-2005 《重庆市乡镇行政区域界线勘界工作指南》。
七、工作底图来源要求 勘界工作地形图资料、界线资料、实景三维地图、影像资料等由技术服务单位免费提供,并对其质量、来源和合规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同时,勘界所用各类地图图名、编制单位、编制说明、接图表、比例尺、图例符号等应符合地图编制要求,且须保证达到市界线信息化管理平台需要。
八、评分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来源: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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