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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相关规定,现进行重庆市綦江区梅子桥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重庆市綦江区梅子桥水库工程
项目概况:梅子桥水库工程位于綦江水系左岸支流清溪河的支流陈家河上,处于綦江区永新镇罗家村与长田村交界的岩峰沟上游处,是一座以城镇供水及农业灌溉为主,兼有灌区农村人畜饮水等综合利用功能的中型水利工程。水库枢纽正常蓄水位492.0m、校核洪水位492.80m、死水位461.0m,总库容1040.2万m3,死库容55.77万m3,调节库容856.99万m3。拦水坝采用沥青砼心墙石渣坝,坝轴线总长169.8m,坝顶高程494.80m,最大坝高51.30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其相关规定要求,建设单位委托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主要工作内容及成果提交方式
工作程序:搜集资料、资料分析、现场勘查、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区域污染源调查、综合对比分析(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措施、事故风险)、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生态影响评价、污染变化趋势分析、环保措施合理性分析、公众参与等。
成果提交方式:最终以报告书的形式提交成果。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意见征询要采取在工程区域、网络媒体上发布公告、发放调查问卷、随机访问等形式。主要征询意见包括:
(一)征求项目对本地区社会经济的促进作用;
(二)公众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意见;
(三)公众认为工程建设是否合理;
(四)公众认为工程开发建设是否对你的生活环境产生了影响;
(五)公众对工程应采取的环保措施有何具体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对工程开发建设过程环境保护方面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公示中公开的联系电话或邮箱,发表对重庆市綦江区梅子桥水库工程和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可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eKS96W1gI537aAEx6PK_A ;提取码:ux4l”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纸质版意见反馈至公示中公开的收件地址。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至公示结束的时间内,向业主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六、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重庆市南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5123848587
Email:416341056 @qq.com
地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沙溪路22号
评价机构: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18008362522 传真:023-68725205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179号
Email:381281663@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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