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綦江区篆塘镇人民政 府
招聘专职巡消队员的公告
重庆市綦江区篆塘镇人民政 府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巡消队员,从事巡逻、消防、应急以及党委、政 府安排的其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拟招聘专职巡消队员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籍,拥护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宪 法,遵守国 家法律法规,政治可靠,品行端正;
(二)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男性(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能适应本岗位工作;
(四)中 共 党 员、退役军人、有驾驶证者、篆塘镇居民优先;
(五)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纪律处分,或者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 家安全活动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严重违纪违规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公司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专职巡消队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七)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愿意从事巡逻、消防、应急以及党委、政 府安排的其他工作。报考动机不纯、随时可能弃考、不珍惜专职巡消工作随意离职的,请慎重考虑后再报考。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在后续各个环节放弃的,将被我镇纳入应聘人员黑名单。被纳入应聘人员黑名单的将在两年内失去报考资格。
2.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应聘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4.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或者录用资格。
三、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5日9:00至8月8日17: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綦江区篆塘镇平安建设办公室1302(地址:綦江区篆塘镇篆南街46号3栋),报名者需本人到场报名。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陆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明。
(2)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含主页、个人页、增减页)或重庆市居住证原件、复印件,退伍证、驾驶证、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3)个人征信报告1份。到人民银行(或已授权各类商业银行)打印或者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地址:http://www.pbccrc.org.cn)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下载打印个人信用报告。
应聘者需到场,面审提交所有资料原件。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将由重庆市綦江区篆塘镇人民政 府通过短信或网上公布予以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所有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二)体能测试(详见附件1)
1.参加体能测试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进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规定执行。体能测试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参加体能测评当月。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纵跳摸高3项,全部达标的为合格,其中1项不达标的为不合格。体能测试结束后即时向考生宣布体能测试结果,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申诉或举报,仲裁小组当场予以处理,未当场提出的不再受理。
3.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能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语言表达是否准确流畅。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综合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取。面试顺序现场抽签,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2025年8月12日(星期二)
4.面试地点:篆塘镇政务大厅一楼会议室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体检人员自行到区级有体检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后将合格的体检报告交到镇政 府)。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首先对符合本招聘公告第二条第四款规定的人员优先,如均符合优先条件或均不符合优先条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以体测长跑用时短者优先。
体检当日,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并自备体检费。考生应着便装参加体检,不得穿制式服装或特殊样式服装。体检前勿食辛辣油腻食品,体检前一天晚20时后不进食,体检当日不吃早餐、不饮水。
体检基本要求为: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文身,无传染性疾病。本公告中未说明的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程序,由篆塘镇人民政 府组织实施,政审将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等,并核实报名材料真实性。若考察不合格(含无法获得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綦江区篆塘镇人民政 府公布栏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相应岗位可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进行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重庆市綦江区篆塘镇人民政 府研究决定。
(七)聘用
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与重庆綦江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调取个人档案,并被派遣到重庆市綦江区篆塘镇专职巡消队员岗位工作,专职巡消队员入职时间为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需带相关材料:户口本原件以及户口本内本人页+增减页+户别页复印件1份、重庆银行工资卡(一类卡)复印件1份。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四、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派遣制,合同期两年,其中含试用期2个月。薪酬由基本工资、其他补贴构成,缴纳五险。
五、附则
本公告由重庆市綦江区篆塘镇人民政 府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3-48229686。
重庆市綦江区篆塘镇人民政 府 2025年8月4日
来源:绿色水乡 休闲篆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