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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告知书
广大市民,辖区内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
2025年高中考即将来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等规定,即日起至2025年6月14日,綦江区将开展2025年高中考噪声专项巡查,为广大考生营造安静的学习、生活及考试环境。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除抢险、抢修作业外,高中考结束前15日内(5月26日至6月14日)禁止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产生噪声扰民的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作业,集会、聚会、娱乐、健身、悼念、饲养动物等活动,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噪声超标排放,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商铺、办公楼等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机动车在禁鸣路段和区域鸣放喇叭。
二、高中考期间(6月7日零时-6月9日18时,6月12日零时-6月14日18时),禁止在考场周围一百米区域内进行产生噪声扰民的作业。高考考场:綦江中学、南州中学;中考考场:綦江中学、南州中学、实验中学、三江中学、东溪中学、打通中学、永新中学、古南中学、职教中心。
三、在以上区域以上时间段内,确有特殊情况需进行抢修、抢险作业的,须履行相关手续。
四、对违法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由区公安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委、区文化旅游委等部门按职能职责依法从严查处。
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
区公安局:110
区生态环境局:15922812349
区住房城乡建委:48678555
区城市管理局:48652186
区交通运输委:85886000
区文化旅游委:48678208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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