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区】集中清理!这些地方不能随意挂“小广告” 近段时间,针对个别单位、个人未经审批,在渝黔高速公路附属设施或周边用地范围内私设“小广告”的问题,高速公路执法部门展开了集中清理行动。
违法“小广告”主要包括:
在高速公路边网、天桥等设施上拉设横幅。 在高速公路附近设置固定广告牌。 利用车辆喷涂、车载显示屏发布广告等形式。
清理“小广告” 目前, 高速公路执法部门正抽调专人, 沿高速公路进行拉网式排查, 对未经审批设置在高速公路设施上 及建控区内的广告, 或虽经审批但已污损、失效、 影响高速公路路域环境的户外广告, 将组织拆除、整改; 可以明确责任人的, 还将依据《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 和相关路政法规予以调查处理。 清理“小广告” 在高速公路范围内设置商业广告 应该怎么做?
首先,要获得重庆市交通局许可。随后,到相应高速公路执法大队备案开工。
相关责任人应当保证施工过程和广告载体符合相应标准,不得危害高速公路设施安全和交通安全,一段时间后广告出现残缺、污损、空置的,要及时维护、更换。
高速公路执法人员提醒: 希望广大企业、群众都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开展宣传,在提升产品知名度的同时,共同创建规范、整洁的高速公路路域环境,展示綦江良好对外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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