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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伤残津贴…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綦友们快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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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楼主
发表于 前天 09:3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重庆 重庆



了解了工伤认定要点
学习了劳动鉴定知识
接下来就是大家最关心的

工伤保险待遇问题

关于工伤保险待遇,您需要了解:

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

什么情况下会停止享受待遇?

拿好小本本
来为大家一一讲解

什么情况下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和《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参保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并认定为工伤的,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

01、伤残待遇
● 1-4级工伤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 被鉴定为生活自理能力障碍的工伤职工按月领取的生活护理费;
● 按照伤残等级发放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5-10级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02、医疗待遇
● 治疗工伤发生的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辅助器具费等。

03、工亡待遇
● 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工伤保险待遇不止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还有部分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点击这里获取详细清单→职工发生工伤后,工伤待遇由谁支付?工伤保险基金or用人单位!

请注意:工伤保险能够有效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保障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一定要按规定为全体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未按规定参保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相关待遇费用将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

什么情形下,工伤职工不能再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按照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如果工伤职工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期间情况发生了变化,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如劳动能力完全恢复,无须工伤保险制度提供保障,就应当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如果工伤职工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一方面工伤保险待遇无法确定,另一方面也表明工伤职工并不愿意接受工伤保险制度提供的帮助,就不应当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拒绝治疗的

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有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也有积极配合医疗救治的义务,尽可能地恢复劳动能力,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而不是一味消极地依靠社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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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社保

(2楼)沙发

发表于 前天 09: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3楼)板凳
发表于 前天 10:2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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