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已由国 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 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2月31日正式发布,自2025年9月1日起实施。
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应当切实规范销售行为
确保质量安全
要严格执行以下要求:
一、严守销售准入标准。自2025年12月1日起,各销售单位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必须符合GB 17761-2024标准要求,自觉杜绝违规销售行为。
二、严格执行查验制度。各销售单位要按照《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仔细核对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认证)证书及相关信息,确保产品来源合法、质量达标。
三、规范产品信息公示。各销售单位应如实向消费者告知产品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等关键信息,严禁开展虚假宣传、误导性销售等行为。
四、加强库存管理。各销售单位应根据市场需求,合理控制进货规模,在销售过渡期(2025年11月30日前)内有序消化旧标准库存车辆,避免因超期销售引发违法风险。严禁销售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包括但不限于擅自改装原厂电气系统、拆除限速装置、加装电池托架、更换大容量电池等违规行为。
五、健全台账管理。各销售单位应保存好进货凭证、销售票据等资料,建立完整的进销货台账,详细记录产品型号、流向信息,确保产品可追溯。
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要科学合理消费 提升自我保护意识 主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慎选择经营主体。在购买时注意优先选择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市场信誉良好、售后服务完善的销售单位及品牌产品。
二、仔细查验产品标识。在购买时需重点检查车辆是否具有清晰完整的 3C 认证标志,核对产品铭牌、合格证与车辆实际参数的一致性,确保电池型号、电压、容量等关键信息与合格证标注内容完全相符,切勿购买 “车电分离”“裸车” 等与合格证信息不符的产品。
三、拒绝非法改装产品。消费者切勿选购、使用商家私自拼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更不能私自改装,避免因产品安全性能不达标引发事故风险。
四、妥善留存消费凭证。购车后及时向商家索取发票、合格证等资料,作为日后维权的重要依据。自2025年12月1日起,拒绝购买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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