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汇总一波
目前重庆正在执行的
生育、婚假、产假、生育津贴政策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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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 假
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婚假包括双休日和节假日,属于带薪假。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与医疗一同缴纳,不单独缴纳。
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单位:8.5%,个人:2%。
参加基本医保的同时应当参加职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单位:1.5%,个人:5元/月。
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作用:
生育保险参保男职工可以报销参保人本人符合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不包括报销其妻子的生育费用或生育津贴。
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由哪几部分组成?
计划生产的孕产妇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包含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及并发症医疗费。
生育保险待遇领取:
生育保险连续足额缴费满6个月且继续缴费,第七个月起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以读卡信息为准)。产检、生产报销时均应满足上述条件。按现有政策:个体参保的职工医保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要求,现所有妊娠相关的门诊、住院医保(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均需在报销前完成生育登记备案。
职工生育保险门诊产前检查的支付范围及限额?
报销范围: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检验、检查项目(除外项目:门诊诊察费、门诊留观床位费、药品、卫生材料费)。
报销方式:在医院直接联网结算报销。
产假
重庆产假178天。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2021年11月25日起实施)
难产产假:难产增加15天。
流产产假: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多胞胎生育: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生育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128天)。
目前,国、市尚未调整生育保险津贴支付政策,我市仍按照参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及128天计发生育津贴待遇。
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按照本单位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的上一年度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之和除以其12月底在职职工人数确定。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申请:
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向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并提交有关材料。(《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盖单位公章);出院诊断、出院记录或出院证(生育医疗费未联网结算的需提供医疗费用手工报销资料);出生医学证明。)
符合用人单位足额连续缴满6个月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费且符合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范围的女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欠缴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费的,从欠缴次月起停止其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欠费在6个月以内的,足额补缴所欠金额及滞纳金后,按规定进行补发。
支付: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用人单位申请支付生育津贴的资料后,经审核符合支付条件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将生育津贴按月支付给用人单位;不符合支付条件的,应当在30日内作出不予支付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即: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发放给职工。
护理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护理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育儿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职工,在产假或者护理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儿假至子女一周岁止,或者夫妻双方可以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五至十天的育儿假。
夫妻一方休育儿假至子女一周岁止的,期间的月工资不低于休假前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并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夫妻双方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五至十天育儿假的,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有关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1、重庆社保局热线:12333
2、劳动监察大队反应。
来源:重庆网络问政平台、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妇幼保健院 重医妇儿医院、重庆本地宝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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