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了又不养,哎 |
| 缺德父母,枉为人 |
|
|
451002901 发表于 2024-06-20 10:57 来我这个给你养、7岁了、无能力养了 |
| 还有哪里可以捡,我来捡个女儿。 |
别问 发表于 2024-06-22 12:37 我也认为是提前说好的,都是亲戚或朋友的孩子,运气那有这么好,换成70年代以前丢孩子的有,但绝不是我们这个地方, |
已无清梦 发表于 2024-06-22 09:59 你真以为是这样的!这些都是事先说好的!人家把孩子放那里专等你去捡!这公告也是走过场!主要是防拐骗!出个公告,以后孩子就可以上户口了! |
| 无力养育,生他干嘛?造孽啊! |
| 直接DNA对比,直接判他个遗弃罪 |
|联系我们|綦江在线
( 24小时举报:13002367666 邮箱:2433943356@qq.com 渝ICP备14004530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3-85883000 渝公网安备 50022202000007号)
GMT+8, 2025-11-4 05:34 , Processed in 0.120835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