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不管什么原因,自己差的帐,必须要还。 |
| 让失信者无处可逃,这句话有点比喻杀人犯的意思 |
永新的人![]() |
比熊罩_贴心 发表于 2024-03-22 17:44 这个不过分,如果不曝光,有些离了婚的烂欠娃儿抚养费的就觉得没什么了 |
|
这才欠好点哟,最多的也就欠了二十几颗,德宜信酒店朱光伟 光欠工人工资都是一百多万居然没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
| 几千块钱都不还,应该是有原因的 |
| 好事,, |
| 我也是今年2月份才还完贷款 |
| 个都不认识、但必须的曝光 |
|联系我们|綦江在线
( 24小时举报:13002367666 邮箱:2433943356@qq.com 渝ICP备14004530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3-85883000 渝公网安备 50022202000007号)
GMT+8, 2026-1-15 05:18 , Processed in 0.125366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