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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无良商家!橙意,鲜果城市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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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东亮仔
时间:
8 小时前
标题:
无良商家!橙意,鲜果城市仓!!!
不捏造诽谤,只阐述事实!做文明綦江人!
本人于4月20日晚在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通惠大道10号千山半岛国际1幢附22号(澄意 鲜果城市仓)购买榴莲。第一个榴莲218元,店员确定成熟后开果,发现未熟。后我选择重新挑选购买,第二个187元,商家退了31元差价。店员确定成熟后开果,我发现未全部成熟,大部分果肉生硬,当场我提出退换货,但店员说第二个榴莲都没开出来熟果的话会被扣钱,于是找来店长交涉。店长当时一手抽烟,一手徒手《未穿戴任何防护用品》 按压榴莲肉来进行确认。店长认为果肉是熟的,不予退款,并当场谴责我不懂水果!还大放厥词让我找警察,工商举报他都行!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我拨打12315进行投诉。
投诉内容:
1:澄意水果店工作人员直接用手触碰直接入口食品(榴莲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即食鲜切水果经营规范》。
(说实话,我自己吃榴莲的时候都要带手套,商家怎么可以直接用手触摸这种直接入口食品!真的是一点卫生安全意识都没有,当面都这样,不知道在消费者看不到的地方又是什么样子!)
2:商家向我销售未熟榴莲,并对其责任推诿、不作为。
电话投诉后,果肉我未带走,商家也未退款。4月28日我电话咨询市场监管局处理进度,被告知商家徒手触碰榴莲,未规范穿戴防护用品的情况已经查实并要求整改,但商家认为榴莲肉是熟的,拒不退款。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我不服可以直接法院起诉他。市监局同志也向我说明他们只能下达整改通知,对于商家不退款的行为他们只能调解,没有强制权!
尽管处理结果并不是很满意,但我相信法治社会,总有一条路可以维护我消费者的权利,不会让这种无良商家逍遥法外!
我也了解到有些人在橙意水果店遭遇了类似问题,都因为自身觉得金额不多而选择忍气吞声!但正是因为我们的忍气吞声才助长了无良商家的嚣张气焰!为了后续不会出现更多的受害者,我们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消费者的权利,坚决抵制无良商家!
最后希望大家都能明明白白购买,高高兴兴消费!做一个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乐消费的消费者!!!
作者:
sanyue
时间:
3 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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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玉面小肥龙
时间:
1 小时前
好下次不去买了
作者:
zjl20042008
时间:
1 小时前
不去这儿买水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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