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西yyds 发表于 2026-02-02 23:58
我也是业主怎么没这个群呢?拉我一下也
小珏珏 发表于 2026-02-02 22:28
可以按以下思路捋一下:第一,查一下小区规划,该保安亭是否是小区的附属设施,如果是的话,属于全体业主。第二,在税务部门查一下该保安亭的建设费用是否己分摊在小区房屋的成本里面(上税情况),如果是的话,属于小区业主共有。
有个别的不晓得贪了好多钱,到处都是房子,把娃儿整到公职单位来上班,一个两个的PY翘上天了小珏珏 发表于 2026-02-02 22:28
可以按以下思路捋一下:第一,查一下小区规划,该保安亭是否是小区的附属设施,如果是的话,属于全体业主。第二,在税务部门查一下该保安亭的建设费用是否己分摊在小区房屋的成本里面(上税情况),如果是的话,属于小区业主共有。
你说了算& 发表于 2026-02-03 07:56
妈的这个案子,就是无中生有的案子
扭到起废 发表于 2026-02-02 22:55
不怕,告到ZY都要告。




家装水电工 发表于 2026-02-03 08:32
是的,二十多年的监控室与保安亭,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开发商用于“抵款”给别人,德信小区全体业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还成了被告。真的成了有理的说不清、歪理的称王称霸了
飞扬电器修理 发表于 2026-02-03 08:32
一个保安亭都不属于物管和全体业主,还抵押给私人还办了产权证,这是对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最讽刺的最没有底线的挑战!枫丹韵绿堡也是,三期车位原来十多年全部有产权证卖给私人、原来租给超市、疫情时关了几年,去年招租换了一家超市,隔了一小半整了几十个车位出租,外面停车位都是350一个月,枫丹这里420,爱租不租不愁租不出去。三期三栋楼每栋28层,但车位都还是去年才有这么几十个。这就是綦江开发商、物业公司这些乱整、都是利益关系!

蜜橙 发表于 2026-02-03 11:52
你是业委会的人员吗
你说了算& 发表于 2026-02-03 11:55
组织你们小区业主上访,业主都要站出来,为自己的权利伸张正义

半夏微凉. 发表于 2026-02-03 13:22
您好,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也是很多业主关心的问题。小区保安亭的产权归属,通常属于全体业主,但具体需要根据其建设性质、成本分摊和规划用途来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以下是详细的解释和判断依据:
1. 归属全体业主的普遍情况(最常见)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小区保安亭被认为是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其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主要法律依据和逻辑如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建设成本已分摊:保安亭作为小区安全管理和服务的必要设施,其建设成本通常已经核算在整個小区的开发建设成本中,并最终由全体购房业主通过房价共同承担。业主在购买房产时,支付的房价款中包含了这部分公共配套设施的费用。
规划用途:保安亭的规划用途是为整个小区的公共安全、秩序管理服务,而非为某个特定业主或开发商自身经营服务。它服务于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
《物业管理条例》精神:保安亭通常被视为物业管理用房或公共服务设施的一部分,而物业管理用房的产权依法属于全体业主。
结论:如果保安亭是作为小区竣工验收标准内的配套设施,在最初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规划图纸中明确为小区公共服务设施,那么它毫无疑问属于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
2. 可能归属开发商或其他方的情况(少数特殊情况)
在某些特定场景下,保安亭的产权可能不属于全体业主:
独立报建、拥有独立产权证:如果开发商在建设时,将某个保安亭(尤其是临街、可能用于商业用途的岗亭)作为独立的构筑物单独报批、办理了独立的产权登记,那么产权归登记人(可能是开发商或第三方)所有。但这种情况在纯住宅小区内部很少见。
属于市政或特定区域设施:如果保安亭是服务于某个市政规划区域(如大型公园、市政道路旁),而非特定商品房小区的,则产权可能属于ZF相关部门。
后期增建且未经业主同意:如果是物业公司或开发商在小区交付后,未经业主大会同意,自行占用公共区域增建的保安亭,其合法性存疑,但构筑物本身的所有权可能涉及复杂纠纷,一般仍会被认定为侵占业主共有区域。
如何具体判断您所在小区的保安亭归属?
您可以查阅以下文件来确认:
最重要的文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查看其中关于“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构成说明,以及配套设施的约定。
关键图纸:小区规划总平面图、竣工图纸。查看保安亭是否被标注为“物业管理用房”、“门卫室”、“公共服务设施”等。
产权初始登记资料:开发商的《大产权证》(初始登记)或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信息,看保安亭是否被单独列项登记。
询问核实:向小区业委会、物业公司(特别是前期物业,他们通常由开发商指定,了解建设情况)或当地住建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咨询。
总结
情形
产权归属
关键判断依据
最常见情形
全体业主共有
作为小区规划内的公共配套设施,成本已分摊入房价,服务于全体业主。
特殊情形
开发商或其他方
拥有独立产权登记;或属于特定市政设施,非小区专属。
总的来说,除非有非常明确的反证(如独立产权证),否则小区内用于小区安全管理、服务于全体业主的保安亭,其产权应归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其日常管理、使用和维护应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而处置权(如拆除、改建)则需要由业主大会依法决定。
麦克华斯基 发表于 2026-02-03 14:19
物业公司有些不作为的是,不该是请示业主是否腾退,而是物业管理作为服务提供方,应该物业公司再在小区找一个门面或指定的地方,继续为业主服务,而不是把业主当枪使,去激化矛盾。应该是请示广大业主,物业公司将快递服务点和保安室牵至小区某处,再在小区门口设置一个流动行的保安位置才对。

麦克华斯基 发表于 2026-02-03 14:19
物业公司有些不作为的是,不该是请示业主是否腾退,而是物业管理作为服务提供方,应该物业公司再在小区找一个门面或指定的地方,继续为业主服务,而不是把业主当枪使,去激化矛盾。应该是请示广大业主,物业公司将快递服务点和保安室牵至小区某处,再在小区门口设置一个流动行的保安位置才对。
家装水电工 发表于 2026-02-03 14:32
这是叫物业公司清理干净屋子,交给张XX交。小区保安亭是德信小区全体业主的,保安亭从小区建好一直使用至今,也有二十年左右了。而张XX给保安亭办的房产证是2024年办的!!明白人一看就懂。
家装水电工 发表于 2026-02-03 14:35
你应该和张XX有关系吧
麦克华斯基 发表于 2026-02-03 14:40
我一看就懂啊,帮你看懂了啊,保安亭应该是物业公司向开发商租用,产权证24年是因为24年才过户给张某的,产权证以前的权利人应该是开发商啊,24年才变更为张某,不是24年才办下来产权证,你看那个土地使用年限是到2051年,按照商业用地使用年限来算,应该多早就下来证了。保安亭为业主用嘛,但是保安亭门面是人家的。物业公司如果要用需要支付租金给别个,物业公司完全可以再在小区租一个门面作为保安室和监控室,门口设置个桌子板凳保安守着就行了,我不知道我说的你懂不懂,真心不想看到你们被支来当枪使。

麦克华斯基 发表于 2026-02-03 14:40
我一看就懂啊,帮你看懂了啊,保安亭应该是物业公司向开发商租用,产权证24年是因为24年才过户给张某的,产权证以前的权利人应该是开发商啊,24年才变更为张某,不是24年才办下来产权证,你看那个土地使用年限是到2051年,按照商业用地使用年限来算,应该多早就下来证了。保安亭为业主用嘛,但是保安亭门面是人家的。物业公司如果要用需要支付租金给别个,物业公司完全可以再在小区租一个门面作为保安室和监控室,门口设置个桌子板凳保安守着就行了,我不知道我说的你懂不懂,真心不想看到你们被支来当枪使。
家装水电工 发表于 2026-02-03 14:49
保安亭之前一直是没有房产证的,不管你和张XX是不是一伙的,请你们相信德信小区所有业主维权的决心,綦江找不到讲理之处、还有重庆、还有ZY,
家装水电工 发表于 2026-02-03 14:54
我作为业主,保安亭也是小区的脸面!保安亭也是所有业的公共材产,争取自己合法权益、什么叫让人当枪使?
麦克华斯基 发表于 2026-02-03 15:03
保安亭是公共使用的,保安亭开设所在的房产是属于私人的,这不冲突啊,哎呀说话真的累,好话听不进去啊,算了,自己想怎么就怎么吧!

家装水电工 发表于 2026-02-03 15:09
这个关私分了几层,那个是张XX告物业的,还有张XX告业主的
安与り 发表于 2026-02-03 08:05
还是一句话,贪官太多了有个别的不晓得贪了好多钱,到处都是房子,把娃儿整到公职单位来上班,一个两个的PY翘上天了
家装水电工 发表于 2026-02-03 14:54
我作为业主,保安亭也是小区的脸面!保安亭也是所有业的公共材产,争取自己合法权益、什么叫让人当枪使?
麦克华斯基 发表于 2026-02-03 15:13
业委会不是业主,是要业委会同意很多工作,物业公司才能做。肯定物业公司说业委会不同意清退,才起诉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就相当于起诉物业公司,要求清退,必须连带业委会一起起诉这个意思,你这么理解吧

綦河之光 发表于 2026-02-03 17:07
不要听他忽悠,支持你!
家装水电工 发表于 2026-02-03 12:26
我只是业主,有什么问题吗??





蜜橙 发表于 2026-02-03 20:54
怎么不把物业公司占有的工作房间,全部整成私有了。这也根本影响不到业主利益啊。业主又没有得到假打业委会的一杯羹。有没有物业不是一回事吗。看把你紧张的,仿佛危害到你的利益了一样。
你说了算& 发表于 2026-02-03 20:58
建议向上级部门举报,投诉,全网声讨,地方平台没得用,几个装到看不到,都是穿一条裤子的
家装水电工 发表于 2026-02-03 21:22
看样子你比较了解德信内幕!但是可以明确的告诉你的是,这不是我个人什么利益、但是是关系到德信小区全体业主的利益!!此时不要拿物业来说事,一是一二是二。






蜜橙 发表于 2026-02-03 20:54
怎么不把物业公司占有的工作房间,全部整成私有了。这也根本影响不到业主利益啊。业主又没有得到假打业委会的一杯羹。有没有物业不是一回事吗。看把你紧张的,仿佛危害到你的利益了一样。
家装水电工 发表于 2026-02-03 21:22
看样子你比较了解德信内幕!但是可以明确的告诉你的是,这不是我个人什么利益、但是是关系到德信小区全体业主的利益!!此时不要拿物业来说事,一是一二是二。



蜜橙 发表于 2026-02-03 21:42
你怕既是业主又是业委会的哟。要不然你闲的慌来说这些。因为影响到你的收益了。
农村户口999 发表于 2026-02-03 21:43
物业才是用你们的地盘赚你们的钱
綦河之光 发表于 2026-02-03 22:38
那些说风凉话的人,每个小区还是少几个为好。“家装水电工”是一个有正能量的业主,敢为自己小区的利益不被侵害而发声,是德信小区的荣幸也是骄傲!如果每个小区都有几个像他一样有正能量的业主,物业、业委会又能乱搞到什么程度?!敢吗?
麦克华斯基 发表于 2026-02-03 14:07
我看懂了,抵款给张某,就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了,如果小区公摊里没有保安亭的规划,那么张某是行使他个人应得的权利。一般产权证能下来,说明产权合理合法。至于产权坐落变更了几次,应该是ZF规划街道变了名称或者号数,规划图没变,实际坐落没变,这个也没有值得争议的地方。
在你们小区门口,每人每天路过吐一趴口水他那个门面都拿来没用了。你说了算& 发表于 2026-02-03 21:07
只有傻子认为小区大门门卫室是私人的可以买卖的
蜜橙 发表于 2026-02-03 21:42
你怕既是业主又是业委会的哟。要不然你闲的慌来说这些。因为影响到你的收益了。






hhhhhs 发表于 2026-02-05 09:41
想想这个事谁会获利就行了,2024年产权已经归张为什么还会沿用至今,肯定是物业跟张达成租用协议,现在物业想白嫖或者降低成本怂恿你们去跟张闹,至于产权归谁物业根本不在乎,他们只是服务者收钱办事。至于产权为何会转为张,可以去试试告开发商是否违规转让产权。不认识谁,纯个人见解
家装水电工 发表于 2026-2-5 09:56
2024年张XX就是因为物业不搬东西,张XX才将德信物业告上法庭,我们德信业主也是这时才知道开发商XXX把保 ...
綦一綦 发表于 2026-02-03 08:58
这两年抓了那么多人看来还是没抓到它们啊,看来重庆纪委工作还是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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