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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綦江康德城充电站被封堵损人不利己 [打印本页]

作者: 呙居    时间: 2025-8-7 17:52
标题: 綦江康德城充电站被封堵损人不利己
从綦江充电站事件追问:当“闹”字当道,规则与权利谁来守护?

一个小区充电站的存废之争,为何会演变成一场撕破脸的对抗?綦江康德城的闹剧,戳中了当下社会治理的痛点——当少数人的“闹”凌驾于多数人的“权”,当“关系”的影子盖过“法律”的光芒,受损的何止是一个充电站,更是整个社会对规则的信任。

一、少数人的“任性”,凭什么践踏多数人的权利?

小区公共事务,从来不是“谁嗓门大谁说了算”。
康德城的部分业主,在业委会尚未成立、未征求多数业主意见的情况下,擅自封路堵车,甚至声称“代表全体业主”阻止充电站运营。这不是“维权”,而是赤裸裸的越界:

- 多数业主期待充电站带来便利,更盼着场地租金、收益分成能改善小区环境,这是集体应有的权益;
- 少数人仅凭个人不满,就用铁丝封死公共通道,让新能源车开不进、充不了电,让小区集体收益落了空——这不是“维护权益”,而是用私利绑架公益,用蛮横践踏他人 权利。

《民法典》写得清楚:小区共有部分的管理,需经多数业主同意;未经合法程序,任何人无权擅自处置。那些喊着“我不同意就不能建”的人,或许忘了:你的“不同意”,不能剥夺别人的“同意权”;你的“不满意”,更不能成为侵犯集体利益的借口。

二、对“闹事”的宽容,是给社会埋雷

“闹一闹就有好处,不闹反而吃亏”——这种心态的滋生,往往始于对“第一次闹事”的纵容。
綦江对封路、堵车等行为的“柔性处理”,看似“维稳”,实则在传递危险信号:只要敢闹,就能如愿。久而久之,“有事就闹”会成为一些人的“生存法则”:

- 今天能堵充电站,明天就能堵物业办公室,后天甚至敢拦ZF大门;
- 当“闹事”成了捷径,谁还愿意走法律途径?当“违法成本”低到可以忽略,群体事件只会越来越多,社会维稳的成本只会越来越高。

纵容“闹事”,不是“顾全大局”,而是对守法者的不公,对社会秩序的透支。

三、“法不责众”?“关系大于法”?这道坎必须迈过去

为什么有人敢肆无忌惮地封路堵车?无非两个心理:
一是“法不责众”的侥幸——觉得“大家一起闹,法不办众人”;
二是“关系硬过法”的底气——认为“有人撑腰,闹了也白闹”。

这两种心态,恰恰戳中了执法的软肋。如果法律的尺子因“人多”而变软,因“关系”而倾斜,那“有法可依”就成了空话,“违法必究”就成了口号。綦江需要反思:是不是过去对类似行为“罚得太轻、管得太松”,才让一些人觉得“闹事没代价”?是不是“人情网”“关系网”的存在,让法律的威严打了折扣?

法治社会的底线,从来不是“看情面”“看人数”,而是“看规则”“看法律”。不管是谁,不管有多少人,违法就得担责——这才是对“公平”最基本的守护。

四、少些“闹剧”,多些“规矩”,才是所有人的期盼

没人反对“合理维权”,但“维权”绝不能突破法律的边界。
如果充电站确实有问题,业主可以通过社区协调、业主表决、行政投诉、法院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但如果充电站手续齐全、多数认可,少数人就该收起“闹事”的蛮横。

对綦江而言,平息这场纠纷的关键,不是“和稀泥”式的调解,而是让法律“长出牙齿”:

- 对违法封路、扰乱秩序的行为,该处罚就处罚,用执法刚性打破“闹事有理”的幻想;
- 对集体事务,严格按《物业管理条例》《民法典》走程序,让多数人的意愿真正落地;
- 更要斩断“关系网”,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再是一句口号。

只有这样,才能让“闹事者”不敢闹,让“有理者”有处说,让小区回归安宁,让营商环境更可靠,让每个普通人都能感受到:守规则,比“耍横”更管用。

綦江康德城的充电站,不该只是一个“纠纷案例”,更该成为一面镜子——照见治理的短板,也照见法治的必须。毕竟,我们所有人都活在“规则”里:你今天纵容别人破坏规则,明天就可能成为规则被破坏的受害者。

守护规则,就是守护我们每个人的日常。这,需要所有人的清醒,更需要执法者的担当。

作者: sanyue    时间: 2025-8-7 18:01

作者: -天道酬勤    时间: 2025-8-7 18:07
确实可恶
作者: 不与坏人为伍    时间: 2025-8-7 18:24
说句你不爱听的话,第一条就不安全,容易火灾,发生火灾谁负责,
作者: godpcm007    时间: 2025-8-7 18:37
你每月把租金都转给业主如何
作者: 曝光    时间: 2025-8-7 18:42
godpcm007 发表于 2025-08-07 18:37
你每月把租金都转给业主如何

可以呀!转给那个
作者: 曝光    时间: 2025-8-7 18:42
godpcm007 发表于 2025-08-07 18:37
你每月把租金都转给业主如何

谁来收
作者: 难得糊涂难    时间: 2025-8-7 19:34
客观的讲,这篇帖子拿到高考阅卷场可能都能得个高分
作者: 蝙蝠侠中队    时间: 2025-8-7 19:49
有些人不正当维权,只会堵
作者: 234555    时间: 2025-8-7 19:50
建充电桩经过业主同意了吗,,,
作者: 从前慢慢    时间: 2025-8-7 20:01
把充电桩、停车场建在人行道上,你考虑过过往行人的安全么?天天从这里去康德城小学上下学的孩子们的安全,你考虑过么?
作者: 曝光    时间: 2025-8-7 20:01
234555 发表于 2025-08-07 19:50
建充电桩经过业主同意了吗,,,

我们也认为共有面积收入归业主,但现在没有业委会,我们该找谁,只能根据现有条例,我们是尊重和支持大多数业主权利的.但堵路并没有经过半业主同意,是剥夺和践踏了其他业主权利,闹事业主將自己想法强加于其他业主,是对其他业主极不尊重和侵犯
依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物业公司依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管理规约》对共有部位进行经营是合法行为。只要该约定不违背法律规定,便是有效的。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明确不允许充电设施建设,即便部分业主未曾亲眼见到合同,在没有证据证明合同条款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物业与充电站签订合同的行为就是合法的。
作者: 曝光    时间: 2025-8-7 20:05
从前慢慢 发表于 2025-08-07 20:01
把充电桩、停车场建在人行道上,你考虑过过往行人的安全么?天天从这里去康德城小学上下学的孩子们的安全,你考虑过么?

人行道在公路边
作者: daiyao235    时间: 2025-8-7 20:08
    你觉得你有理上个帖子就给你说的喊你去起诉啊!网上发帖现在的人都比较理性看待问题了不好带节奏啦!
    小区电梯里面的广告费公示了嘛?小区的收支费用公开出来没有?如果公开出来的又在哪里?你还在这里说充电桩费用?
作者: 小小唐    时间: 2025-8-7 20:08
其实物管不收停车费可能业主还不说
作者: 望断天涯    时间: 2025-8-7 20:12
说恁个大篇,有恁个多理由,又是合法经营,被堵几十天,造成那么多损失,为什么不去法院起诉?这是不是又是另一种纵容?
作者: 曝光    时间: 2025-8-7 20:20
望断天涯 发表于 2025-08-07 20:12
说恁个大篇,有恁个多理由,又是合法经营,被堵几十天,造成那么多损失,为什么不去法院起诉?这是不是又是另一种纵容?

说得非常好,因为目前看,物业开发商因没成立业委会,好像没什么过错,也是想为业主增加收益。我们只有找没经业主授权的闹事者。正在走正规途径。至于其他的,我们正在观望。我们有足够的东西还我们公道。只是在控制…
作者: c.3779    时间: 2025-8-7 20:24
大哥那本来就是人行横道,你说这些考率一下嘛
作者: 綦江。。。赞友    时间: 2025-8-7 20:28
daiyao235 发表于 2025-08-07 20:08
    你觉得你有理上个帖子就给你说的喊你去起诉啊!网上发帖现在的人都比较理性看待问题了不好带节奏啦!
    小区电梯里面的广告费公示了嘛?小区的收支费用公开出来没有?如果公开出来的又在哪里?你还在这里说充电桩费用?

业主不齐心,不团结,永远都会是菜板上的肉,任由别人摆布
作者: 曝光    时间: 2025-8-7 20:37
人行道在公路边和充电站用铁栏做了封闭,充电站获得所有相关手续。本来准备为康德城业主送VIP及充电服务费卡。然后充电送代金券可以在周边商家消费抵扣等增加流量和拉动商家活动。比如充电几次可以在周边吃饭,买建材,看门诊,喝茶抵扣,本来我公司也准备以充电站为介体租几个门面围绕充电做汽车用品,配件,租电车等延伸服务,实际上对大家都有好处。
作者: 王松65    时间: 2025-8-7 20:43
因为规划的时候那是一块空地,结果现在车行道都修到门口了,换我也把门口堵到
作者: 曝光    时间: 2025-8-7 20:49
实际上,这里虽然只是一个充电站,除了给业主带来方便和收益外,业主还将获得VIP尊贵身份,如果有朋友或亲戚来耍,使用你的贵宾卡將会享受折扣,并短信提示你的贵宾身份。而且充电站营运公司是综合型公司,在这里会开展与电车相关的三产业务,会带来更多的信息和商机。
作者: 曝光    时间: 2025-8-7 20:58
王松65 发表于 2025-08-07 20:43
因为规划的时候那是一块空地,结果现在车行道都修到门口了,换我也把门口堵到

我们并不知道以前是什么,我们建站完善了所有手续。如果早知道,我们也不会建。我们审批手续齐全,投资了这么多,给我们造成巨大损失,公平吗?ZF部门盖章的批文有权威吗?如果我们对ZF批文都怀疑,那谁能保证我们的权利,是不是靠拳头,那最后吃亏的一定是老百始.。ZF权威不容蔑视。
作者: daiyao235    时间: 2025-8-7 21:07
曝光 发表于 2025-8-7 20:58
我们并不知道以前是什么,我们建站完善了所有手续。如果早知道,我们也不会建。我们审批手续齐全,投资了 ...

有合法手续就去起诉法院判啊!这里发帖有什么用嘛?以前声讨帖太多了现在大家都不傻了,你也不要说给大家带来什么优惠,商人都是无利不起早。
作者: 大叔不淑    时间: 2025-8-7 21:09
曝光 发表于 2025-08-07 20:20
说得非常好,因为目前看,物业开发商因没成立业委会,好像没什么过错,也是想为业主增加收益。我们只有找没经业主授权的闹事者。正在走正规途径。至于其他的,我们正在观望。我们有足够的东西还我们公道。只是在控制…

业主从来没得到过啥子收益哈。
作者: 大叔不淑    时间: 2025-8-7 21:12
曝光 发表于 2025-08-07 20:58
我们并不知道以前是什么,我们建站完善了所有手续。如果早知道,我们也不会建。我们审批手续齐全,投资了这么多,给我们造成巨大损失,公平吗?ZF部门盖章的批文有权威吗?如果我们对ZF批文都怀疑,那谁能保证我们的权利,是不是靠拳头,那最后吃亏的一定是老百始.。ZF权威不容蔑视。

你和谁签的合同找谁去,谁收了你的租金喊他吐出来塞。
作者: 专业建房房盖    时间: 2025-8-7 21:14
确实充电桩到处建要不得,那玩意危险系数太大
作者: 曝光    时间: 2025-8-7 21:19
大叔不淑 发表于 2025-08-07 21:12
你和谁签的合同找谁去,谁收了你的租金喊他吐出来塞。

我们也认为共有面积收入归业主,但现在没有业委会,我们该找谁,只能根据现有条例,我们是尊重和支持大多数业主权利的.但堵路并没有经过半业主同意,是剥夺和践踏了其他业主权利,闹事业主將自己想法强加于其他业主,是对其他业主极不尊重和侵犯
依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物业公司依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管理规约》对共有部位进行经营是合法行为。只要该约定不违背法律规定,便是有效的。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明确不允许充电设施建设,即便部分业主未曾亲眼见到合同,在没有证据证明合同条款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物业与充电站签订合同的行为就是合法的。
作者: 曝光    时间: 2025-8-7 21:21
专业建房房盖 发表于 2025-08-07 21:14
确实充电桩到处建要不得,那玩意危险系数太大

GJ发改委等四部门:到2027年底 力争全国范围内大功率充电设施超过10万台

听全文

约1分钟

500+人听过

GJ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四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科学规划建设的通知》。其中提出,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和电力资源分布,以即充即走场景为重点,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科学合理做好大功率充电设施发展布局。省级牵头负责充电设施发展的部门要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在充电网络规划中


作者: 曝光    时间: 2025-8-7 21:26
曝光 发表于 2025-08-07 21:21
GJ发改委等四部门:到2027年底 力争全国范围内大功率充电设施超过10万台

听全文

约1分钟

500+人听过

GJ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四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科学规划建设的通知》。其中提出,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和电力资源分布,以即充即走场景为重点,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科学合理做好大功率充电设施发展布局。省级牵头负责充电设施发展的部门要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在充电网络规划中

《GJ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
作者: 李过来呀    时间: 2025-8-7 21:27
钱到不了业主身上,也改善不了小区环境
作者: 锅巴钏    时间: 2025-8-7 21:28
投资有风险。
作者: 真诚交友    时间: 2025-8-7 21:30
綦江的特色没两把伞真难干成一件事情,随便出来个流氓你都寸步难行。有把伞护着,官司打下来堵路当事人会从重处罚。
作者: 锅巴钏    时间: 2025-8-7 21:36
应该是那停车场本就不合法,不然也不会停运。你在那里建冲电站,就得承担投资风险了。或者说你建站的投资小回报率高,风险相对较低,相对有实力企业,也就不在乎前期投入成本。
作者: 锅巴钏    时间: 2025-8-7 21:41
建议你老总,抓紧撤离设备,及时止损。另行选址运营,提高企业效益。
作者: 曝光    时间: 2025-8-7 21:44
李过来呀 发表于 2025-08-07 21:27
钱到不了业主身上,也改善不了小区环境

小区环境靠大家。安定和谐是业主共同创造的,少数闹事业主未经大多数业主授权堵路,既破坏了康德城小区和业主形象,破坏了小区周边营商环境,以后谁敢在康德城周边投资,应该共同努力,消除对这里的人不讲法,不讲理.,遇事暴力开打的形象,不要让外面的人对这方土这方水这方人打上恶的标签。不要在外面提到是康德城的,都敬而远之,不敢交往。康德城大多数业主是讲理,讲法,值得尊重的
作者: @幸运符    时间: 2025-8-7 21:53
如果社会车辆进去不收费,估计不得扯皮,矛盾的根源多半就出在这里,之前车子停到那个坝子上都不收费,就从修了充电站后就开始收停车费了,这点应该才是激化矛盾的核心问题
作者: 曝光    时间: 2025-8-7 21:58
锅巴钏 发表于 2025-08-07 21:36
应该是那停车场本就不合法,不然也不会停运。你在那里建冲电站,就得承担投资风险了。或者说你建站的投资小回报率高,风险相对较低,相对有实力企业,也就不在乎前期投入成本。

少数业主买门面认为买贵了,想找开发商要补偿,堵充电站逼迫开发商就范。所以充电站无辜受害
作者: 呙居    时间: 2025-8-7 22:06
业主是谁?能代表什么?由业主选出的代表或业主委员会才能代表业主权利。请认真学法。你们所说的业主只是康得城的居民个体、虽然有权利也称个体权利、不能代表康得城业主。
作者: 曝光    时间: 2025-8-7 22:07
呙居 发表于 2025-08-07 22:06
业主是谁?能代表什么?由业主选出的代表或业主委员会才能代表业主权利。请认真学法。你们所说的业主只是康得城的居民个体、虽然有权利也称个体权利、不能代表康得城业主。

少数业主买门面认为买贵了,想找开发商要补偿,堵充电站逼迫开发商就范。所以充电站无辜受害,这几个门面业主,为了达到个人目的,绑架大多数业主名义,通过堵路等违法行为,让合法无辜的毫无关联的第三方停业受伤害。无广大小区业主无授权也不知情,权利就被盗用。对不知情业主也不公平,被侵权还被打上不讲理,不讲法,暴力不好的形象。
作者: 呙居    时间: 2025-8-7 22:09
中国国土的土地是公有制,只要是ZF规划用途已实施了,就合法了。
作者: 呙居    时间: 2025-8-7 22:15
对少数几个人“闹事”的宽容,是给社会埋雷、是对道德的背判、是对法制的贱踏、最终会被法制惩罚、最终会被康德城坚持正义的全体业主唾弃。
作者: 博涛    时间: 2025-8-7 22:18

作者: 曝光    时间: 2025-8-7 22:45
锅巴钏 发表于 2025-08-07 21:41
建议你老总,抓紧撤离设备,及时止损。另行选址运营,提高企业效益。

最终要有人买单,我们不可能任人宰割。我们没有行动并不等于默认。少数闹事业主没有得到过半授权,代表不了全部业主。绑架全部业主名义为达个人目的,堵路不可能不付代价。无论她们有多强背景,有多深关系。
作者: 狼性    时间: 2025-8-7 22:49
曝光 发表于 2025-08-07 18:42
可以呀!转给那个

不用哪个来收,直接抵物管费就行
作者: 曝光    时间: 2025-8-7 22:54
@幸运符 发表于 2025-08-07 21:53
如果社会车辆进去不收费,估计不得扯皮,矛盾的根源多半就出在这里,之前车子停到那个坝子上都不收费,就从修了充电站后就开始收停车费了,这点应该才是激化矛盾的核心问题

少数业主买门面认为买贵了,想找开发商要补偿,堵充电站逼迫开发商就范。所以充电站无辜受害,这几个门面业主,为了达到个人目的,绑架大多数业主名义,通过堵路等违法行为,让合法无辜的毫无关联的第三方停业受伤害。无广大小区业主无授权也不知情,权利就被盗用。对不知情业主也不公平,被侵权还被打上不讲理,不讲法,暴力不好的形象。
作者: 品百味人生    时间: 2025-8-7 23:16
我个人认为,你那个充电桩整在哪里危险的很。大家都知道电车充电发生过很多自燃事故发生,大家都知道现在关闭停车场后,很多车开到人行道上充电,过路都不方便了,更别说危险2字。那条路过往行人,学生娃儿的,太危险了,应该换一个安全地带。做好防范措施。
还有就是康德城车库,有的负一楼,负2楼。都安装了充电桩,很混乱。我不晓得物管当guan的,是不懂还是不晓得。还是在装傻,如果发生爆炸,燃烧的事件。车库这么多车。你们怎么负责,有这个条件负责没得。有没有想过,把电车充电桩安装到一个统一的地方,做好安全措施。
作者: 邵先森    时间: 2025-8-7 23:2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邵先森    时间: 2025-8-7 23:2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曝光    时间: 2025-8-7 23:26
https://m.renrendoc.com/paper/255333735.html?share_token=fb7e263a-cbe7-4c1b-8fcd-2aca2da1218f
重庆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作者: 曝光    时间: 2025-8-7 23:26
邵先森 发表于 2025-08-07 23:24
我是三期业主?   要啥子利润吗?   还不是某些人有小心思罢啦  想免费停车  我都是停三期车库  每个月350   一天10块钱都出不起吗?

https://m.renrendoc.com/paper/255333735.html?share_token=fb7e263a-cbe7-4c1b-8fcd-2aca2da1218f
重庆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作者: 曝光    时间: 2025-8-7 23:27
品百味人生 发表于 2025-08-07 23:16
我个人认为,你那个充电桩整在哪里危险的很。大家都知道电车充电发生过很多自燃事故发生,大家都知道现在关闭停车场后,很多车开到人行道上充电,过路都不方便了,更别说危险2字。那条路过往行人,学生娃儿的,太危险了,应该换一个安全地带。做好防范措施。
还有就是康德城车库,有的负一楼,负2楼。都安装了充电桩,很混乱。我不晓得物管当guan的,是不懂还是不晓得。还是在装傻,如果发生爆炸,燃烧的事件。车库这么多车。你们怎么负责,有这个条件负责没得。有没有想过,把电车充电桩安装到一个统一的地方,做好安全措施。

https://m.renrendoc.com/paper/255333735.html?share_token=fb7e263a-cbe7-4c1b-8fcd-2aca2da1218f
重庆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作者: 妞妞妞妹    时间: 2025-8-8 00:13
还没有关闭停车场的时候,车子些都是直接在人行道上充电,直接把人行道堵死完了,还全是早上学生上学的高峰期,学生家长都只有往公路上过,要是没得那个充电桩,就没得这些问题
作者: 启愚    时间: 2025-8-8 00:26
为什么?
作者: 邵先森    时间: 2025-8-8 00:3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跑货运的小伙    时间: 2025-8-8 01:08
曝光 发表于 2025-08-07 22:45
最终要有人买单,我们不可能任人宰割。我们没有行动并不等于默认。少数闹事业主没有得到过半授权,代表不了全部业主。绑架全部业主名义为达个人目的,堵路不可能不付代价。无论她们有多强背景,有多深关系。

我是路人甲说句不该说的,你多的都投资了,打点领导的拿出来没有,人情世故是要花钱的,嘴巴多能说都于事无补,金钱腐蚀社会,没背景就得花钱买方便,要不只能低头,现实就是这样
作者: A踏实    时间: 2025-8-8 05:29
曝光 发表于 2025-08-07 18:42
谁来收

要是我翻不了身了开个大货车一锅端
作者: 曝光    时间: 2025-8-8 06:12
品百味人生 发表于 2025-08-07 23:16
我个人认为,你那个充电桩整在哪里危险的很。大家都知道电车充电发生过很多自燃事故发生,大家都知道现在关闭停车场后,很多车开到人行道上充电,过路都不方便了,更别说危险2字。那条路过往行人,学生娃儿的,太危险了,应该换一个安全地带。做好防范措施。
还有就是康德城车库,有的负一楼,负2楼。都安装了充电桩,很混乱。我不晓得物管当guan的,是不懂还是不晓得。还是在装傻,如果发生爆炸,燃烧的事件。车库这么多车。你们怎么负责,有这个条件负责没得。有没有想过,把电车充电桩安装到一个统一的地方,做好安全措施。

我们可是在充电站与人行道之间做了铁栏隔离了的,没有车在人行道上充电
作者: 岷天    时间: 2025-8-8 06:41
。。?
作者: 随意点    时间: 2025-8-8 08:19
你这种是典型的和物业,街道合作,被坑了,活该!
作者: hongqiaokua    时间: 2025-8-8 08:30

作者: 曝光    时间: 2025-8-8 09:15
随意点 发表于 2025-08-08 08:19
你这种是典型的和物业,街道合作,被坑了,活该!

不要嘲笑啥!如果大家都漠视,今天是我,明天可能是你,后天可能是更多无辜的大众
作者: 牛翻天    时间: 2025-8-8 09:20
曝光 发表于 2025-08-07 20:01
我们也认为共有面积收入归业主,但现在没有业委会,我们该找谁,只能根据现有条例,我们是尊重和支持大多数业主权利的.但堵路并没有经过半业主同意,是剥夺和践踏了其他业主权利,闹事业主將自己想法强加于其他业主,是对其他业主极不尊重和侵犯
依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物业公司依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管理规约》对共有部位进行经营是合法行为。只要该约定不违背法律规定,便是有效的。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明确不允许充电设施建设,即便部分业主未曾亲眼见到合同,在没有证据证明合同条款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物业与充电站签订合同的行为就是合法的。

我r,强盗的说词真**不要P脸
作者: 牛翻天    时间: 2025-8-8 09:21
曝光 发表于 2025-08-07 20:58
我们并不知道以前是什么,我们建站完善了所有手续。如果早知道,我们也不会建。我们审批手续齐全,投资了这么多,给我们造成巨大损失,公平吗?ZF部门盖章的批文有权威吗?如果我们对ZF批文都怀疑,那谁能保证我们的权利,是不是靠拳头,那最后吃亏的一定是老百始.。ZF权威不容蔑视。

你怎么不敢声讨给你办手续的机构?
作者: 牛翻天    时间: 2025-8-8 09:23
呙居 发表于 2025-08-07 22:15
对少数几个人“闹事”的宽容,是给社会埋雷、是对道德的背判、是对法制的贱踏、最终会被法制惩罚、最终会被康德城坚持正义的全体业主唾弃。

历史会给你审判!
作者: 曝光    时间: 2025-8-8 09:28
牛翻天 发表于 2025-08-08 09:21
你怎么不敢声讨给你办手续的机构?

你怎么知道
作者: 牛翻天    时间: 2025-8-8 09:29
曝光 发表于 2025-08-07 20:49
实际上,这里虽然只是一个充电站,除了给业主带来方便和收益外,业主还将获得VIP尊贵身份,如果有朋友或亲戚来耍,使用你的贵宾卡將会享受折扣,并短信提示你的贵宾身份。而且充电站营运公司是综合型公司,在这里会开展与电车相关的三产业务,会带来更多的信息和商机。

你这说法就与日本人占领东北一样,给你办良民证,抢占东北的资源,自己捞大部分,甩点渣渣出来发福利,霸占人家的合法地盘,居然说是给人家赚钱的机会,高,你厉害,你认为如此合法的事怎么还得不到支持?
作者: 牛翻天    时间: 2025-8-8 09:30
曝光 发表于 2025-08-08 09:28
你怎么知道

你喜欢发帖,你就发帖给人民看看撒
作者: 木子先生    时间: 2025-8-8 09:34
公共资源为什么成为私人灰色产业
作者: 闲人掌    时间: 2025-8-8 09:43
等堵zf大门的时候再谈
作者: 喷不平    时间: 2025-8-8 09:51
你有起诉对象吗?直接起诉他(她),要求赔偿损失!(你首先得合法)你的损失有多少?如果数额巨大,任何路都走不通了,那就走第二条路好了。
作者: —————拼    时间: 2025-8-8 09:52
你是物业的吧你那些费用分给业主了没有?你建的位置是行走通道。旁边就是商铺和住房。发生火灾你能担责吗?哈哈哈
作者: —————拼    时间: 2025-8-8 09:53
曝光 发表于 2025-08-07 20:58
我们并不知道以前是什么,我们建站完善了所有手续。如果早知道,我们也不会建。我们审批手续齐全,投资了这么多,给我们造成巨大损失,公平吗?ZF部门盖章的批文有权威吗?如果我们对ZF批文都怀疑,那谁能保证我们的权利,是不是靠拳头,那最后吃亏的一定是老百始.。ZF权威不容蔑视。

那你怎么不去起诉?哈哈哈。
作者: —————拼    时间: 2025-8-8 09:55
呙居 发表于 2025-08-07 22:06
业主是谁?能代表什么?由业主选出的代表或业主委员会才能代表业主权利。请认真学法。你们所说的业主只是康得城的居民个体、虽然有权利也称个体权利、不能代表康得城业主。

那你又是什么?你那东西运行个毛线。祝你早日垮杆。旁边是商铺。你那东西发生爆炸你负责不嘛
作者: 中二男神    时间: 2025-8-8 10:02
市长热线打一打,想办法提升曝光率,这个平台是最没用的一个平台
作者: 小朱卖房    时间: 2025-8-8 10:15
邵先森 发表于 2025-08-07 23:24
我是三期业主?   要啥子利润吗?   还不是某些人有小心思罢啦  想免费停车  我都是停三期车库  每个月350   一天10块钱都出不起吗?

感觉你这说法才是一针见血
作者: 520。    时间: 2025-8-8 10:22
不安全,出事了,怎么办,重庆前面就出了
作者: 雨的声音    时间: 2025-8-8 10:47


作者: 咑傘鏴秂~    时间: 2025-8-8 10:54
同意的业主过半了没有,如果多数不同意,那么就有不同意的道理,你敲山震虎的说弄个多没有用,你想得到的那么多业主一样想得到。
作者: aoj    时间: 2025-8-8 11:02
路过
作者: 莫有    时间: 2025-8-8 11:07
狗咬狗,一嘴毛!!!!
作者: 黝黑蜗壳    时间: 2025-8-8 11:13

作者: 李过来呀    时间: 2025-8-8 11:15
曝光 发表于 2025-08-07 21:44
小区环境靠大家。安定和谐是业主共同创造的,少数闹事业主未经大多数业主授权堵路,既破坏了康德城小区和业主形象,破坏了小区周边营商环境,以后谁敢在康德城周边投资,应该共同努力,消除对这里的人不讲法,不讲理.,遇事暴力开打的形象,不要让外面的人对这方土这方水这方人打上恶的标签。不要在外面提到是康德城的,都敬而远之,不敢交往。康德城大多数业主是讲理,讲法,值得尊重的

有充电桩是方便,门口停车也方便门面做生意,就是钱进了某些人口袋,业主肯定不得同意
作者: 曝光    时间: 2025-8-8 11:23
https://m.renrendoc.com/paper/255333735.html?share_token=fb7e263a-cbe7-4c1b-8fcd-2aca2da1218f重庆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作者: 曝光    时间: 2025-8-8 11:25
—————拼 发表于 2025-08-08 09:55
那你又是什么?你那东西运行个毛线。祝你早日垮杆。旁边是商铺。你那东西发生爆炸你负责不嘛

https://m.renrendoc.com/paper/255333735.html?share_token=fb7e263a-cbe7-4c1b-8fcd-2aca2da1218f重庆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作者: 曝光    时间: 2025-8-8 11:47
李过来呀 发表于 2025-08-08 11:15
有充电桩是方便,门口停车也方便门面做生意,就是钱进了某些人口袋,业主肯定不得同意

应该归业主
作者: 曝光    时间: 2025-8-8 12:02
—————拼 发表于 2025-08-08 09:53
那你怎么不去起诉?哈哈哈。

刑民监
作者: 花花和才才    时间: 2025-8-8 12:35
有理找法院,没理上在线
作者: 曝光    时间: 2025-8-8 12:47
咑傘鏴秂~ 发表于 2025-08-08 10:54
同意的业主过半了没有,如果多数不同意,那么就有不同意的道理,你敲山震虎的说弄个多没有用,你想得到的那么多业主一样想得到。

少数业主买门面认为买贵了,想找开发商要补偿,堵充电站逼迫开发商就范。所以充电站无辜受害,这几个门面业主,为了达到个人目的,绑架大多数业主名义,通过堵路等违法行为,让合法无辜的毫无关联的第三方停业受伤害。无广大小区业主无授权也不知情,权利就被盗用。对不知情业主也不公平,被侵权还被打上不讲理,不讲法,暴力不好的形象。
作者: 想摆烂怎么办    时间: 2025-8-8 12:47
康德城真的太乱了
作者: daiyao235    时间: 2025-8-8 12:50
花花和才才 发表于 2025-8-8 12:35
有理找法院,没理上在线

   好像是这么回事,喊他去起诉他又不行动就在这里发声讨帖,想不花钱和时间精力就发发帖就带节奏
    这事协商好了就会说经过某部门的协商解决了和业主误会以友好解决,请大家不要在关注这事了,这都是老套路了先发声讨帖达到目的就过河拆桥删帖,被利用的网友些就只有干望到。
作者: 曝光    时间: 2025-8-8 12:57
少数业主买门面认为买贵了,想找开发商要补偿,堵充电站逼迫开发商就范。所以充电站无辜受害,这几个门面业主,为了达到个人目的,绑架大多数业主名义,通过堵路等违法行为,让合法无辜的毫无关联的第三方停业受伤害。无广大小区业主无授权也不知情,权利就被盗用。对不知情业主也不公平,被侵权还被打上不讲理,不讲法,暴力不好的形象。以后去谈合作,找工作一说家住康德城,就会有不给自己找麻烦的感觉,如果想到康德城投资或租门面租房,怕遭违堵受伤害,康德城业主是否会为少数闹事业主个人行为伤害大多数业主
作者: 邵先森    时间: 2025-8-8 13:0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咑傘鏴秂~    时间: 2025-8-8 15:05
曝光 发表于 2025-08-08 12:47
少数业主买门面认为买贵了,想找开发商要补偿,堵充电站逼迫开发商就范。所以充电站无辜受害,这几个门面业主,为了达到个人目的,绑架大多数业主名义,通过堵路等违法行为,让合法无辜的毫无关联的第三方停业受伤害。无广大小区业主无授权也不知情,权利就被盗用。对不知情业主也不公平,被侵权还被打上不讲理,不讲法,暴力不好的形象。

哦,原来是这种情况,估计你是经营充电站的老板,这种直接起诉堵路的就好,让他赔损失就好。
作者: 李毅    时间: 2025-8-8 15:22
关键是你这个大部分同意是怎么来的?是每家上门签名了还是网上投票了?算那边6000家人,4000家参与投票,也要超过2000家同意才能代表大多数业主啊。
作者: 李毅    时间: 2025-8-8 15:24
曝光 发表于 2025-08-07 20:58
我们并不知道以前是什么,我们建站完善了所有手续。如果早知道,我们也不会建。我们审批手续齐全,投资了这么多,给我们造成巨大损失,公平吗?ZF部门盖章的批文有权威吗?如果我们对ZF批文都怀疑,那谁能保证我们的权利,是不是靠拳头,那最后吃亏的一定是老百始.。ZF权威不容蔑视。

你们是和物业公司谈的吧,
作者: 李毅    时间: 2025-8-8 15:25
曝光 发表于 2025-08-07 21:44
小区环境靠大家。安定和谐是业主共同创造的,少数闹事业主未经大多数业主授权堵路,既破坏了康德城小区和业主形象,破坏了小区周边营商环境,以后谁敢在康德城周边投资,应该共同努力,消除对这里的人不讲法,不讲理.,遇事暴力开打的形象,不要让外面的人对这方土这方水这方人打上恶的标签。不要在外面提到是康德城的,都敬而远之,不敢交往。康德城大多数业主是讲理,讲法,值得尊重的

关键是你们是不是大部分业主同意的
作者: 品百味人生    时间: 2025-8-8 15:39
现在电车充电就在人行道上的充电
作者: cnzx008    时间: 2025-8-8 16:01
关键是这个钱分给业主没有,綦江又有几个小区把公共收益分给业主的。
作者: 曝光    时间: 2025-8-8 16:01
李毅 发表于 2025-08-08 15:25
关键是你们是不是大部分业主同意的

我们也认为共有面积收入归业主,但现在没有业委会,我们该找谁,只能根据现有条例,我们是尊重和支持大多数业主权利的.但堵路并没有经过半业主同意,是剥夺和践踏了其他业主权利,闹事业主將自己想法强加于其他业主,是对其他业主极不尊重和侵犯
依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物业公司依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管理规约》对共有部位进行经营是合法行为。只要该约定不违背法律规定,便是有效的。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明确不允许充电设施建设,即便部分业主未曾亲眼见到合同,在没有证据证明合同条款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物业与充电站签订合同的行为就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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