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927 发表于 2025-06-16 13:47
申请的话 没得人敢说同意 自己直接搭嘛
L科二 发表于 2025-06-16 12:40
不用申请,直接搭
幻影~大黄蜂 发表于 2025-06-16 14:10
只要你问就是不同意
幻影~大黄蜂 发表于 2025-06-16 14:10
只要你问就是不同意
月光当然配黑夜 发表于 2025-06-16 20:59
难道你也去问过嘛?
幻影~大黄蜂 发表于 2025-06-16 21:52
给你举个例子:一个人自认为和片区那块的电工很熟悉,有天他打算抽水到田里,想在野外电线上搭电,他自我感觉和电工关系很铁,这个事情和他说一下肯定没问题。于是就给电工说了这个事情,没想到电工的回答是绝对不行,他开始还怪电工,觉得电工不落教,这么点小事都不同意。你看懂我的意思没有??
月光当然配黑夜 发表于 2025-06-16 21:54
我懂这个意思,但也不是小时搞不好还会吃官司的
幻影~大黄蜂 发表于 2025-06-16 21:55
既然有这方面的担心,那劝你还是别搭了
月光当然配黑夜 发表于 2025-06-16 23:05
你想错了,是漏水到楼下要起诉我
冰紫孤依 发表于 2025-06-16 23:15
露天的阳台漏雨,打官司起诉你,又不是你的问题。
月光当然配黑夜 发表于 2025-06-16 23:05
你想错了,是漏水到楼下要起诉我
景山 发表于 2025-06-17 07:25
重庆市綦江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在区内实施隔热防雨亭棚搭建
备案管理的通知
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ZF,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违法建筑治理,切实消除违法建筑安全隐患,按照疏堵结合、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原则,遵照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指导意见,结合我区当前居民隔热防雨实际,我办起草了《关于在区内实施隔热防雨亭棚搭建备案管理的请示》已经区违建指挥部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实施范围
各街镇、管委会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因隔热防雨需求而确需搭建的业主、企事业单位等。
二、搭建标准
(一)颜色。原则上统一为灰色,或与房屋整体风貌保持一致。
(二)材质。不能使用彩钢瓦、砖墙瓦盖,可选用树脂瓦或铝瓦。
(三)高度。屋顶屋脊高度不超过2.2米、屋檐高度不超过女儿墙0.3米、屋檐宽度不超出女儿墙外0.3米,四周不能合围。管委会辖区内生产企业所涉亭棚搭建高度不受此限制,但应由所在管委会、区城管执法支队、区违建指挥办现场查看后,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共同确定。
(四)安全。按照谁搭建、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建筑整体结构安全、质量安全,落实安全责任。
三、备案流程
(一)街镇
1.涉及相邻关系的,由业主、企事业单位在征得相邻权利人同意后提出搭建申请,并自行提供楼顶、平台存在漏雨等情况现状图片、制作建筑设计施工图及效果图、填写《新增建(构)筑物、鸽棚备案表》一并交物业服务企业。无物业服务企业的单体楼栋直接向社区提交,由社区进行现场查看并给出初步意见。
2.由所在物业服务企业现场查看并给出初步意见。
3.由所在社区给出意见。
4.由所在街镇给出意见。
5.报经区指挥办同意。
喷不平 发表于 2025-06-17 06:16
做防水,现在的材料很好的。
月光当然配黑夜 发表于 2025-06-17 07:55
已经做了几次防水了,还是漏水,这才想这搭雨棚解决漏水问题
月光当然配黑夜 发表于 2025-06-16 20:53
搭了就是违建查到就给拆了啊
景山 发表于 2025-06-17 07:25
重庆市綦江区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在区内实施隔热防雨亭棚搭建
备案管理的通知
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ZF,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违法建筑治理,切实消除违法建筑安全隐患,按照疏堵结合、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原则,遵照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指导意见,结合我区当前居民隔热防雨实际,我办起草了《关于在区内实施隔热防雨亭棚搭建备案管理的请示》已经区违建指挥部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实施范围
各街镇、管委会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因隔热防雨需求而确需搭建的业主、企事业单位等。
二、搭建标准
(一)颜色。原则上统一为灰色,或与房屋整体风貌保持一致。
(二)材质。不能使用彩钢瓦、砖墙瓦盖,可选用树脂瓦或铝瓦。
(三)高度。屋顶屋脊高度不超过2.2米、屋檐高度不超过女儿墙0.3米、屋檐宽度不超出女儿墙外0.3米,四周不能合围。管委会辖区内生产企业所涉亭棚搭建高度不受此限制,但应由所在管委会、区城管执法支队、区违建指挥办现场查看后,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共同确定。
(四)安全。按照谁搭建、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建筑整体结构安全、质量安全,落实安全责任。
三、备案流程
(一)街镇
1.涉及相邻关系的,由业主、企事业单位在征得相邻权利人同意后提出搭建申请,并自行提供楼顶、平台存在漏雨等情况现状图片、制作建筑设计施工图及效果图、填写《新增建(构)筑物、鸽棚备案表》一并交物业服务企业。无物业服务企业的单体楼栋直接向社区提交,由社区进行现场查看并给出初步意见。
2.由所在物业服务企业现场查看并给出初步意见。
3.由所在社区给出意见。
4.由所在街镇给出意见。
5.报经区指挥办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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