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y大灰狼 发表于 2024-10-04 18:58
前段时间我也是遇到一个,本来是我买的快递,我的电话前三位和后四位都和那个人的电话相同,系统就把取件码发给她了,她就来把快递签收了,说真的,你自己买没买东西心里没点 bi 数吗?再说,包裹上还有我的地址,不可能和你都是一样的噻,后来,感谢菜鸟驿站的工作人员给她打电话,把包裹给我追回来了
可爱的琳妹妹 发表于 2024-10-04 19:56
那些人说可能拿错了 但是后面只有我的东西 这些人真的是恶心
展哥化学 发表于 2024-10-04 21:27
楼主你应该知道,别人这种行为是捡,而不是偷,因为你是把物品放在公交车这种人员流动性很强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的,当然如果你是把物品放置在自己旁边的座位上,由于你并没有切断你对你物品事实上的控制权,认为叫偷没毛病
你只能希望别人把物品主动归还给你
yyy大灰狼 发表于 2024-10-04 18:58
前段时间我也是遇到一个,本来是我买的快递,我的电话前三位和后四位都和那个人的电话相同,系统就把取件码发给她了,她就来把快递签收了,说真的,你自己买没买东西心里没点 bi 数吗?再说,包裹上还有我的地址,不可能和你都是一样的噻,后来,感谢菜鸟驿站的工作人员给她打电话,把包裹给我追回来了
头等大事 发表于 2024-10-04 22:02
我还要好笑,名字都是一样的,我拿起走了,到家打开看不是我的,马上给快递站打电话说拿错了。马上给他拿回去
yyy大灰狼 发表于 2024-10-04 22:08
那次我取快递,菜鸟驿站的老板拿错了,我说这个快递不是我的,不是自己的东西,拿来干啥子嘛,谁都有疏忽大意的时候,但是,千万不要将错就错
平底锅。。。 发表于 2024-10-04 22:57
为狼兄点赞赞!!!
╬┼──逝心 发表于 2024-10-05 13:23
你东西不是放在自己身边?
展哥化学 发表于 2024-10-04 21:27
楼主你应该知道,别人这种行为是捡,而不是偷,因为你是把物品放在公交车这种人员流动性很强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的,当然如果你是把物品放置在自己旁边的座位上,由于你并没有切断你对你物品事实上的控制权,认为叫偷没毛病
你只能希望别人把物品主动归还给你
yyy大灰狼 发表于 2024-10-04 18:58
前段时间我也是遇到一个,本来是我买的快递,我的电话前三位和后四位都和那个人的电话相同,系统就把取件码发给她了,她就来把快递签收了,说真的,你自己买没买东西心里没点 bi 数吗?再说,包裹上还有我的地址,不可能和你都是一样的噻,后来,感谢菜鸟驿站的工作人员给她打电话,把包裹给我追回来了
半夏微凉. 发表于 2024-10-06 09:33
我拿错了都是第二天赶紧还回去!
展哥化学 发表于 2024-10-06 16:43
关键有些人连初中都没读过,不晓得法无禁止皆可为的道理?
法律没有强制规定捡到东西必须要物归原主,他愿意还给你是好的,不愿意还给你你也告不赢他,因为拾金不昧是道德义务,不是法律强制义务
展哥化学 发表于 2024-10-06 16:45
民法典规定的是,捡到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不是捡到遗失物,必须返还权利人
展哥化学 发表于 2024-10-06 16:43
关键有些人连初中都没读过,不晓得法无禁止皆可为的道理?
法律没有强制规定捡到东西必须要物归原主,他愿意还给你是好的,不愿意还给你你也告不赢他,因为拾金不昧是道德义务,不是法律强制义务
展哥化学 发表于 2024-10-06 16:43
关键有些人连初中都没读过,不晓得法无禁止皆可为的道理?
法律没有强制规定捡到东西必须要物归原主,他愿意还给你是好的,不愿意还给你你也告不赢他,因为拾金不昧是道德义务,不是法律强制义务
天南地北 发表于 2024-10-06 21:18
以前是道义上的,但现在民法典修改以后就是法律上的了。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捡到财物必须归还。《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12。
具体规定如下: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或者将遗失物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在收到遗失物后,如果知道权利人的身份,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如果不知道,应当发布招领公告12。如果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归国家所有13。
如果拾得人侵占遗失物,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此外,拾得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14。
相关法律规定还指出,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如果拾得人拒不返还遗失物,将按侵权行为处理,并且可能会构成非法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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