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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速看!綦江发布一批征收土地预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xia2021    时间: 2024-6-4 14:13
标题: 速看!綦江发布一批征收土地预公告
近日綦江区人民政 府
发布一批征收土地预公告
部分内容如下
一起来看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 府关于征收土地的预公告


(官网截图)

綦江区实施城市规划项目符合法律规定公共利益情形,拟征收文龙街道天桥社区6组等1个街道2个社区2个组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文龙街道天桥社区6组等1个街道2个社区2个组集体土地17.2576公顷。具体征收范围以拟征收范围示意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
土地征收后,拟用于綦江区实施城市规划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及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府依法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具体由土地房屋拆迁征收中心、文龙街道办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口情况,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予以书面确认。

四、其他事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暂停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违反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实施抢栽抢建等不当增加补偿安置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范围示意图。


(官网截图)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 府     

2024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公告链接:
https://www.cqqj.gov.cn/zwgk_159/zfxxgkml/zcwj/qtwj/202406/t20240603_13260629.html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 府关于征收土地的预公告


(官网截图)

綦江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符合法律规定公共利益情形,拟征收永城镇大桥村长振河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永城镇大桥村长振河组集体土地2.3843公顷,具体征收范围以征收范围示意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
土地征收后,拟用于綦江区实施城镇规划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及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府依法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具体由綦江区土地房屋拆迁征收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对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口情况,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予以书面确认。

四、其他事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暂停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违反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实施抢栽抢建等不当增加补偿安置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征收范围示意图


(官网截图)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 府

2024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公告链接:
https://www.cqqj.gov.cn/zwgk_159/zfxxgkml/zcwj/qtwj/202406/t20240603_13260632.html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 府关于征收土地的预公告



(官网截图)

綦江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符合法律规定公共利益情形,拟征收永城镇中华社区塘湾组等2个组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永城镇中华社区塘湾组等2个组集体土地3.0725公顷,具体征收范围以征收范围示意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
土地征收后,拟用于綦江区实施城镇规划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及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府依法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具体由綦江区土地房屋拆迁征收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对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口情况,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予以书面确认。

四、其他事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暂停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违反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实施抢栽抢建等不当增加补偿安置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征收范围示意图


(官网截图)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 府  
2024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公告链接:
https://www.cqqj.gov.cn/zwgk_159/zfxxgkml/zcwj/qtwj/202406/t20240603_13260636.html

来源:綦江区人民政 府官网


作者: sanyue    时间: 2024-6-4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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