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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重庆姐弟坠亡案”被告人张波、叶诚尘被执行死刑 [打印本页]

作者: 血盟    时间: 2024-1-31 11:54
标题: 重庆姐弟坠亡案”被告人张波、叶诚尘被执行死刑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官微1月31日消息,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波、叶诚尘故意杀人死刑复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准张波、叶诚尘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在复核期间,依法讯问了二被告人。张波、叶诚尘委托了辩护律师为自己辩护,辩护律师查阅了卷宗材料,会见了被告人,提交了辩护意见。最高人民法院认真听取并审查了辩护意见,充分保障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向张波、叶诚尘送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2024年1月31日上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张波、叶诚尘执行了死刑。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依法派员临场监督。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前安排张波、叶诚尘会见了近亲属。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被告人张波隐瞒已婚已育事实,与被告人叶诚尘建立不正当男女关系。叶诚尘在得知张波婚育情况后,仍继续与张波交往。2020年2月,张波与妻子陈某某协议离婚,约定女儿张某甲(被害人,殁年2岁)由陈某某抚养,儿子张某乙(被害人,殁年1岁)由张波抚养至6岁后归陈某某抚养,张波分期向陈某某支付80万元抚养费。叶诚尘知晓张波与陈某某离婚协议内容,仍将张某甲、张某乙视为其与张波结婚的障碍和以后共同生活的负担。为此,二人多次共谋杀死张某甲和张某乙,并决定采用制造意外高坠方式作案。之后,叶诚尘多次催促张波作案,以其家人因张波有孩子反对二人共同生活、不解决孩子问题就不见面和分手等为由,不断催促、威逼张波动手杀人,并给张波限定最后时限。为便于作案,张波遂诱骗陈某某将张某甲送至其家中。2020年11月2日下午,张波趁其母亲外出之机,将在15楼家中次卧室飘窗窗台玩耍的张某甲和张某乙的双腿抱住掀出窗外,致张某甲颅脑损伤死亡,张某乙颅脑及胸腹腔多脏器损伤造成呼吸循环衰竭经抢救无效死亡。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波、叶诚尘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中,张波、叶诚尘地位作用总体相当,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按照各自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张波、叶诚尘视张波的亲生子女为结婚障碍,共同预谋采用制造意外高坠方式杀人,致两名幼童死亡,严重挑战法律和道德底线,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复核期间,叶诚尘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经查不属实,依法不构成立功。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张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告人叶诚尘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作者: sanyue    时间: 2024-1-31 11:54

作者: mh4833    时间: 2024-1-31 12:02
1月31日执行死刑的案件还有“北大弑母”案。
作者: 1414658536    时间: 2024-1-31 12:27
**是不是人嘛,自己一双儿女都拿来整死,做父亲应该拼命的保护儿女,好刮毒
作者: 一两烦恼二两穷    时间: 2024-1-31 12:27
该杀
作者: 紫陌红尘    时间: 2024-1-31 12:32
法律是公正的,判的好,这样的人不配为人父,自己亲生孩子都能下手,这个女的也死有余辜,能杀自己亲生孩子的人,以后还不知道会对你怎么样
作者: Real,    时间: 2024-1-31 12:45
这人活的不够通透吖,玩归玩闹归闹,别拿法律开玩笑啊
作者: 1503747651    时间: 2024-1-31 13:02
该判死刑,活该。
作者: 血盟    时间: 2024-1-31 13:12
1414658536 发表于 2024-01-31 12:27
**是不是人嘛,自己一双儿女都拿来整死,做父亲应该拼命的保护儿女,好刮毒

可以想象人间的恶有多恶
作者: 故乡的天空    时间: 2024-1-31 13:14
剁成肉泥,烧成黑灰,下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有生。
作者: 爬上枝头看月    时间: 2024-1-31 13:26
该死型
作者: ....。    时间: 2024-1-31 14:3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ZHJT    时间: 2024-1-31 14:38
让它两个多活了三年
作者: ZHJT    时间: 2024-1-31 14:41
血盟 发表于 2024-01-31 13:12
可以想象人间的恶有多恶

人性本恶,而现实中善人更不好过!
作者: 美丽樱花    时间: 2024-1-31 16:01
判的好!虎毒尚且不食子,而人毒却害死已子!给那些人说再不对也是老的作为思考!
作者: 无法翻覆的时光    时间: 2024-1-31 17:17
死100回都不够
作者: 漂泊38    时间: 2024-1-31 17:38
罪该万死!
作者: 血盟    时间: 2024-1-31 20:03
ZHJT 发表于 2024-01-31 14:41
人性本恶,而现实中善人更不好过!

养过孩子的人都知道,人性本自私,无关善恶,善恶是后天形成的
作者: 心随风飘520    时间: 2024-1-31 20:58
枪决还是注射死刑?
作者: ZHJT    时间: 2024-1-31 21:11
血盟 发表于 2024-01-31 20:03
养过孩子的人都知道,人性本自私,无关善恶,善恶是后天形成的

大环境亦恶,众生只从恶乃生,善者已无生道!
作者: 小胡sj    时间: 2024-1-31 21:21
以前隔壁小区的邻居,出事那天过去看,他还真会表演 满地打滚鼻子眼泪的,当场所有人都信是自己掉下来的
作者: 淡定随缘    时间: 2024-1-31 21:33
心随风飘520 发表于 2024-01-31 20:58
枪决还是注射死刑?

应该从15楼推下去
作者: 血盟    时间: 2024-1-31 21:37
ZHJT 发表于 2024-01-31 21:11
大环境亦恶,众生只从恶乃生,善者已无生道!

善就是白天,恶就是黑夜,黑白循环,各有其道
作者: ZHJT    时间: 2024-2-1 10:26
血盟 发表于 2024-01-31 21:37
善就是白天,恶就是黑夜,黑白循环,各有其道

人类社会黑暗总是比白昼长,是违背辩证唯物规则的
作者: 白天睡不着    时间: 2024-2-1 12:19
这得投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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