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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在微信朋友圈任性骂人,綦江法院判了! [打印本页]

作者: xia2021    时间: 2023-6-6 09:33
标题: 在微信朋友圈任性骂人,綦江法院判了!
微信朋友圈是虚拟空间,但绝非私人空间。每个人可以在朋友圈张扬个性、宣泄情绪、表达意见建议,但在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必须尊重客观事实,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

6月2日,綦江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在朋友圈发布侮辱法院工作人员文字、图片信息的杨某某予以司法制裁。杨某某被罚款1000元,并主动承诺在朋友圈公开道歉10日。

案情简介

5月16日,綦江法院工作人员到杨某某所在公司依法送达法律文书。送达过程中,杨某某对法院工作人员送达行为表示不满。在法院工作人员离开后,杨某某在其个人微信朋友圈发布侮辱法院工作人员的文字、图片,指向明确,侮辱性强。该行为侵犯了法院工作人员个人名誉,损害了法院形象,情节严重。

为震慑此类违法行为,綦江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决定对杨某某的行为,启动司法制裁程序。

杨某某经法院训诫后,主动承认其违法事实和经过,表示非常后悔,愿意接受处罚。为真诚表示歉意,杨某某还书写了一封道歉信,承诺在朋友圈公开致歉。

法官说法

随着微信的普及,朋友圈已经成为了人们网上社交的重要场所,人们在享受互联网社交便利的同时,应当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微信用户有权在其朋友圈内正当、合法地表达观点或发表其评论,但是微信朋友圈并非“法外之地”,微信用户应当严格遵守现实生活中的法律和道德底线。侮辱法院工作人员并不限于现实生活内才构成违法,杨某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侮辱性言论,该言论在朋友圈内引起关注,杨某某的行为侵犯了法院工作人员个人名誉,损害了法院形象,给司法公信力造成负面影响,理应受到法律制裁。

法官提醒

人民法院是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建设法治中国,树立法治权威,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任何试图挑衅司法权威,对法官和司法工作人员进行辱骂、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行为,均应依法受到惩处。

原标题:「小綦说法」朋友圈辱骂法院工作人员被罚1000元

来源:重庆綦江法院

作者: sanyue    时间: 2023-6-6 09:43

作者: wmy123    时间: 2023-6-6 09:48
哈哈,这是榜样
作者: wmy123    时间: 2023-6-6 09:48
哈哈,这是榜样
作者: godpcm007    时间: 2023-6-6 09:49
所以说网上乱说不是没得事,是没遇到较真的人
作者: RLM    时间: 2023-6-6 10:31
不要乱说话,即使说也要说假话不伤人。
作者: ygq9091    时间: 2023-6-6 10:40
要看后台
作者: 紫陌红尘    时间: 2023-6-6 10:43
RLM 发表于 2023-06-06 10:31
不要乱说话,即使说也要说假话不伤人。

万了今天我还骂了贪官出去被车撞残,媳妇的孩子不是是他亲生的怎么办啊
作者: 不吃肥ru    时间: 2023-6-6 10:50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谨言慎行,为自己的一言一行买单!
作者: 玫瑰先生    时间: 2023-6-6 11:10
人家骂的是法院工作人员,你换一个对象试试
作者: pingdan    时间: 2023-6-6 11:27
直接诽谤,污蔑,到处散步别人,并且说的全是污蔑人的人该受到怎样的恁罚,
作者: 流浪汉子    时间: 2023-6-6 11:45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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