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尾气路检3009辆、
餐饮业油烟抽测40家,
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调整城市备用饮用水水源地,
完成7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推进21家涉镉等重金属企业污染源排查……
▲区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队员检测企业污水处理后水质情况 赵竹萱摄
2021年区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持续保持“铁腕治污”高压态势。
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34人次、
抽查企业517家次,
全年实施生态环境行政处罚42起,
处罚金额437.68万元,限产停产1起,
移动实施行政拘留2起,涉嫌生态环境犯罪移送追刑案件3起……
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我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达319天;綦江河、蒲河、扶欢河、羊渡河、东溪河、清溪河水质均值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优于Ⅲ类水域标准要求;功能区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7.7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9.4分贝,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达标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