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医保局制定印发了《关于调整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比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居民医保一档参保人员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在基本医保起付标准以上至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一档参保人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50%(原为40%);在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70%(原为65%)。
二档参保人在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75%(原为72%);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到55%(原为50%)。
未成年人在上述基础上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的自付费用首次或累计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由大病保险按比例支付。
据悉,《通知》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以往报销比例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上游新闻记者 王淳
来源:上游新闻
山与城 发表于 2021-12-30 14:22
其实我还没搞懂,医保只要缴满25年从没断交过就可以报销,外地的医保如果在綦江看病是怎么报销的?
午夜的街灯 发表于 2021-12-30 15:29
医保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流程不太一样的,具体的建议咨询下缴费的医保局。
山与城 发表于 2021-12-30 16:28
外地买的职工医保,已经连续缴了25年了,如果在綦江看病,怎么个报销?
改个名难 发表于 2021-12-30 15:20
医保就是一个坑
海阔…… 发表于 2021-12-30 19:34
这是綦江人在异地住院回綦江报销需要的材料,他们回綦江当地进行报销。以下可供参考:
一、普通住院: 1、原件(发票、明细会总表、入院记录、出院记录、病案首页);
2、复印件(身份证、医保卡)有数字的面;
二、生孩子住院: 1、原件(发票、明细会总表、入院记录、出院记录、病案首页);
2、复印件(身份证、医保卡);
3、复印件(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
三、外伤住院: 1、原件(发票、明细会总表、入院记录、出院记录、病案首页);
2、签字的外伤承诺书(按模版);
四、流产、宫外孕住院: 1、原件(发票、明细会总表、入院记录、出院记录、病案首页);
2、结婚证复印件;。
五、慢病门诊: 1、门诊病历或诊断证明书;
2、发票;
3、清单(明细);
4、复印件(医保卡、身份证);
改个名难 发表于 2021-12-30 15:20
医保就是一个坑
山与城 发表于 2021-12-30 16:27
外地的职工医保,已经连续缴了25年了,如果在綦江看病怎么个报销?
1、退休后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退休人员、随子女异地养老人员、被单位外派异地工作等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2、因病情治疗需要,转往市外住院就医的人员;在市外突发疾病临时住院就医的人员。 上面这3条是咱们重庆市异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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