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困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什么优惠政策?
按照国家及重庆市政策,对参加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实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
重度残疾人和特困人员按最低缴费档次标准进行全额代缴,即100元/年。
低保对象按不低于最低缴费档次的70%进行代缴。
当困难人员选择其他缴费档次时,均按上述补贴金额进行代缴,参保困难人员只需缴纳超出代缴标准的个人承担部分即可。
4、参加了居民养老保险最低档次,中途想缴高一点的档次,还能变更吗?
可以,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按年缴费的,参保档次可随时变更。若当年未缴费,档次变更后即时生效;若当年已缴费,档次变更后次年生效,第二年参保人按照变更档次的缴费标准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即可。
因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征收,变更缴费档次可前往本人参保所在地的镇街社保所申请,或关注“重庆税务”官方微信号,在微信号首页底部菜单“网上办税”-“居民社保”提交申请即可。
5、我需要社保参保证明,能否在线自助打印?
可以的,参保人可手机下载“渝快办”APP或“重庆人社”APP自助打印,在“重庆人社”APP注册登录后,点击首页“热门服务”-“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或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首页“我要办”-“参保证明打印”即可线上打印个人近两年参保缴费明细和个人历年参保证明。
6、以个人名义缴纳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和企业退休人员有差别吗?
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全市统一。基本养老金水平的高低,与退休时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本人缴费标准、缴费年限长短、退休时的年龄等有关,与以个人身份或者以企业职工身份参保缴费无关。
来源:重庆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