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在线
标题: 綦江举报这些违法行为有奖励,最高10000元(附举报方式) [打印本页]
作者: xia2021 时间: 2021-11-11 10:22
标题: 綦江举报这些违法行为有奖励,最高10000元(附举报方式)
举报露天矿山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最高奖励10000元,附举报方式
安全,是矿业发展的基石。
近年来,全国矿山事故屡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我区露天矿山举报事项奖励标准出炉,最高可获一万元奖励,附举报方式~
露天矿山
1.使用采掘、运输、排土和其他机械设备,在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地点有人停留或通行。(奖励3000元)
2.2米及以上的高处作业时,未佩带安全带或设置安全网、护栏等防护设施。(奖励2000元)
3.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或未在平整地面检修机械,检修正在作业、未停止运转、通电的机械等。(奖励3000元)
4.吊装、卸矿、排土等作业无专人指挥。(奖励2000元)
5.挖、铲、装等作业过程中,司机离开驾驶室,有人站在踏板上或有落石危险的地方。(奖励2000元)
6. 矿用电线、设备未按要求采取绝缘措施,如移动式架空照明线路未采用绝缘导线,电气设备、电线带电部分裸露。(奖励2000元)
7.在临边临崖部位,急弯、陡坡、危险地段未设置警戒线、警示标识标牌等。(奖励3000元)
8.作业场所有坠人危险的部位、设备的裸露转动部分、1.2m及以上的平台和通道等,未按规定设置加盖、栅栏或车挡等防护设施。(奖励2000元)
9.正在作业现场坡面上有浮石、危石、伞檐体或工作面有裂痕。(奖励2000元)
10.未按设计开采,存在无台阶、“一面墙”、直壁、掏底、切脚等问题。(奖励5000元)
11.起爆器控制人员无爆破作业资格证,大风大雾雷暴等不良天气放炮或未按照设计实施爆破警戒。(奖励3000元)
12. 超层越界开采、持过期采矿许可证采矿。(奖励10000元)
受理核查处理部门:区应急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公安局。
全区设置“12350”、“61271258”,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可以拨打电话,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也可以通过网络、电子邮箱:372935518@qq.com,
yjglj@qj.cq传真(62171200)、信函、来人等方式进行举报。
受理单位将依法保护举报者隐私,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来源:綦江应急
作者: sanyue 时间: 2021-11-11 10:22
作者: 坏难孩 时间: 2021-11-11 10:36
全重庆煤矿都没得了,说了等于不说,就是奖金在加2个蛋都没用
作者: 綦江砖家组 时间: 2021-11-11 11:08
希望綦江的领导不要流于形式,要主动作为!
作者: 老乡开门 时间: 2021-11-11 11:48
我媳妇的幺舅就在房子周围偷挖,
作者: 你妈妈的吻 时间: 2021-11-11 12:11

作者: 简单微笑 时间: 2021-11-11 12:16
!
作者: 爱恨不潦草 时间: 2021-11-11 12:18
快去举报,奖金一万
作者: 传奇在线 时间: 2021-11-11 12:29
这个是生财之道
作者: 为生活而快乐 时间: 2021-11-11 12:31
说的比唱的好听
作者: 三星手机官方 时间: 2021-11-11 12:56
版画院公交车站那边长期都有油漆的味道散发出来,一大片区域都闻得到,环保部门都没管,难道zf部门非要别人举报才知道吗?作为zf机构没有自觉的态度?
作者: 专业防水15年 时间: 2021-11-11 14:17
哦
作者: 风雨雪 时间: 2021-11-11 16:54
基本都没矿了,没举报对象
作者: 君临天下有悔 时间: 2021-11-11 17:44
水也是矿资源,严禁私自开采,要持开采证哈,
作者: 1757325191 时间: 2021-11-11 18:35
市政的机动车不上牌,在城开举报有奖吗?
作者: 小土木 时间: 2021-11-11 20:36
知道了
作者: 白天睡不着 时间: 2021-11-11 20:46
我怕着打
作者: 老乡开门 时间: 2021-11-12 12:49
你打通上面转一圈会有收获的,只能帮到这里了
作者: 喷不平 时间: 2021-11-12 13:00
这个才有用
[video=https://img.qj023.com/pic/20211112/1636693226601608_344.jpg]https://img.qj023.com/video/20211112/1636693225167104_770.mp4[/video]
作者: 活受罪 时间: 2021-11-12 13:17
发财了
作者: 小子 时间: 2021-11-12 15:42
这个完全可以!
| 欢迎光临 綦江在线 (https://www.qj023.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