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2MB18607903/2021-0027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卫生健康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1-09-26 | [ 发布日期 ] | 2021-09-26 |
序号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单位名称 | 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类别 | 处罚机关名称 | 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1 | 綦卫公罚﹝2021﹞32号 | 綦江区向晴按摩馆 | 吴向琴 |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美容店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吴某某1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 | 警告、 罚款 |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1-9-16 | |
2 | 綦卫公罚﹝2021﹞33号 | 綦江区丹之秀个人形象设计工作室 | 罗丹 |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美容店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罗某1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 | 警告、 罚款 |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1-9-16 | |
3 | 綦卫公罚﹝2021﹞34号 | 胡某某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胡某某1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警告、 罚款 |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1-9-14 | ||
4 | 綦卫公罚﹝2021﹞35号 | 程某某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程某某1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警告、 罚款 |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1-9-15 | ||
5 | 綦卫公罚﹝2021﹞36号 | 胡某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胡某1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警告、 罚款 |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1-9-17 | ||
6 | 綦卫水罚〔2021〕7号 | 重庆市綦南给排水有限公司(安稳水厂) | 孙荣强 | 2021年5月10日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第(一)项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1-9-18 | |
7 | 綦卫传罚〔2021〕57号 | 綦江仁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余斌 | 购进卓健芙润莱速干免洗手皮肤消毒液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罚款 |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1-9-10 | |
8 | 綦卫学罚〔2021〕12号 | 重庆市綦江区古剑学校 | 杨杰 | 教学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 | 警告 |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1-9-17 | |
9 | 綦卫学罚〔2021〕13号 | 重庆市綦江区大罗学校 | 罗小林 | 教学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 | 警告 |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1-9-17 | |
10 | 綦卫学罚〔2021〕14号 | 重庆市綦江区新盛小学 | 陈大禄 | 教学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 | 警告 |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1-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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