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黄玉文 郭利)近日,当事人刘某某将购买的2万尾鱼苗运送到綦江大桥新虹桥河段, 同綦江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一起,把这些鱼苗投放到綦江河中,看着鱼苗在河流中缓缓散去大家才离开。
原来,此前刘某某在通惠河水域实施非法捕捞,被三角派出所当场查获,案件移交到区农业农村委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经该支队立案调查和普法宣传教育,刘某某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根据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等相关法规,刘某某在缴纳罚款4000元的同时,还主动购买2万尾鱼苗投放到綦江河天然水域,以作生态补偿增殖放流。
“当前正值长江十年禁渔开局之年,严格执法、严厉处罚是落实禁渔的重要手段,对认识到错误的当事人,承担修复赔偿也是助推生态恢复的重要途径。”区农业农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违反禁渔法规行为的严厉打击,广泛宣传生态保护及修复政策,让长江流域早日恢复水生生态环境。
来源:綦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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