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在线

标题: 这些谬论真害人,乡村振兴路在何方? [打印本页]

作者: 为了什么难受    时间: 2021-6-3 18:06
标题: 这些谬论真害人,乡村振兴路在何方?
今天听了一个征地补偿会的录音,真是受益菲浅,得到了四个谬论:一是拆迁要按照构筑物建设时间的价格估算结果作为补偿价格,二是要求私人业主提供建设发票来补偿,三是一个依法流转土地成立的农业开发公司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管护房建面120平米是违法建筑?四是企业地上构筑物及土地按综合补偿价支付村集体,五是区规x资可以调查认定水利工程建设不合法,安全不合格,而且通过区ZF报市规Ⅹ局,虽然区规x局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处罚决定书早被撤消,那个报市规x局报告事实基础已经不成立,但是那些领导还是抱着那个文件不放。六是上次会上讲的,现在不作数了,商定共同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但是征收方可以单独请没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工程造价评审审审报告来作为补偿依据。

作者: sanyue    时间: 2021-6-3 18:08

作者: godpcm007    时间: 2021-6-3 18:10

作者: 为了什么难受    时间: 2021-6-3 18:20
还是数学没学好?
作者: 销售18523439398    时间: 2021-6-3 18:23
有力不跟坡打斗
作者: 为了什么难受    时间: 2021-6-3 18:24
那些专门搞拆迁的,难道不懂拆迁条例政策吗?
作者: 落红    时间: 2021-6-3 18:50
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种红薯
作者: 落红    时间: 2021-6-3 18:51
山高。。。。。。
作者: 无心者之书    时间: 2021-6-3 19:17
就是,没有拆迁时,ZF积极招商引资去搞项目扶贫发展农村经济,不管你修建那么多年,遇到拆迁时,就说你是违法建设!这样的事还少吗?
作者: tj83939916    时间: 2021-6-3 19:17
酱油
作者: 痕迹无影    时间: 2021-6-3 19:31
农村自建房屋一律五千左右/平米丶隔壁
作者: 一起来养猪    时间: 2021-6-3 19:34
无心者之书 发表于 2021-06-03 19:17
就是,没有拆迁时,ZF积极招商引资去搞项目扶贫发展农村经济,不管你修建那么多年,遇到拆迁时,就说你是违法建设!这样的事还少吗?

说的好
作者: 无心者之书    时间: 2021-6-3 19:43
重庆市征地条例明确规定:资产评估应该按照重置法评估。一般法律实践中是按征地公告发布之日的价格进行评估!
作者: 无心者之书    时间: 2021-6-3 19:46
而新盛街道的领导是要求按照2013年山坪塘建设时候的价格进行估算
作者: 无心者之书    时间: 2021-6-3 19:57
而且找的是没有资产评估资质单位
作者: 侬爷    时间: 2021-6-3 19:57
反正没什么好事
作者: 无心者之书    时间: 2021-6-3 20:07
大神们难道不知道私人装修建设为了节约钱一般都没有要求开票,而且过去七丶八年了,谁还保存好票据呢?谁知道要被强占呢?
作者: 无心者之书    时间: 2021-6-3 20:11
难道征地补偿是按照构筑物投资的价格来补偿吗?大概统计了一下,当时前后投资应该有三佰w左右吧。
作者: 无心者之书    时间: 2021-6-3 20:45
修建的管护房主要用于存放农产品和工具以及管理员的生活看管用,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虽然办理不了房产证,但他是符合中央农用地政策的,应属合法资产!
作者: 谢小烨宁静致远    时间: 2021-6-3 20:57
哎,,,套进去了
作者: Lych-^ω^    时间: 2021-6-3 20:58
他们没事操心干嘛,除非有熟人
作者: 无心者之书    时间: 2021-6-3 21:24
信访办的领导说:地上构筑物和青苗应该按综合价补偿,支付给村集体。真没有看到是哪个文件里面的,而且新盛的老百姓土地被征了,最后得到的补偿款不足一万元/亩,这个算法是有问题的,按区ZF文件,一片址被征后,这片包括承包地;林地丶河滩地丶荒地等,按政策农户的承包地应按综合价计算,河滩地丶荒地才属于集体的,但是l。。。地上构筑物应该按实补偿,但是却被算进综合价内,而列入综合价只是一个财务科目,并不能包合在14000元之内。
作者: 无心者之书    时间: 2021-6-4 05:44
根据綦江区编办文件职能职责划分,区规x局无权对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丶工程质量丶工程合法性进行认定!
作者: @15023033658    时间: 2021-6-4 06:21
看求不懂,不过这个的水深得很
作者: 橙风    时间: 2021-6-4 06:28
看不懂
作者: 人在@异乡    时间: 2021-6-4 06:37
等不到你先进技术
作者: 瓦尔塔坝    时间: 2021-6-4 06:43
^0^
作者: 薄雾烟雨度余生    时间: 2021-6-4 06:52
路过
作者: 岷天    时间: 2021-6-4 08:50

作者: 无心者之书    时间: 2021-6-5 08:34
现在拆迁的套路就是拆不动了,就编理由定你土地流转不合法丶用地不合法、建设不合法、工程安全不确定性。看你配合拆迁工作,就送点人情,把解放前的建设投资了多少钱,估算打发补偿你。
作者: 无心者之书    时间: 2021-6-5 08:36
还要给你送来行政处罚决定书,罚你的款,拆你的房。遇到这样的事,你受得了吗?
作者: 为了什么难受    时间: 2021-6-5 10:14
今天接到綦江区规自局发放的11要点解读ll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改革土地征收程序。要进一步落实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整个征地过程的知情权丶参与权和监督杈丶倡导和谐征地"征地报批以前。县级以上地方ZF必须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新盛那个山坪塘被征地三年了,私人资产被强占,现在公路都要通车了,至今没有签订补偿。难道区ZF只宣传要求老百姓执行,执法者可以未征先占不执行吗?
作者: 望断天涯    时间: 2021-6-5 10:19
解释权?
作者: 无心者之书    时间: 2021-6-5 10:21
宣传是一回事,执行又是一回亊!现在很多执法者是说一套做一套,官免堂皇的话很多,会上承诺的话都可以不认帐!你有什么办法嘛?
作者: 为了什么难受    时间: 2021-6-5 14:32
党的政策多么好,就是好多到下面变了味?
作者: 小土木    时间: 2021-6-6 06:07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作者: 侬爷    时间: 2021-6-6 06:16
我不会玩文字游戏
作者: 綦山    时间: 2021-6-6 06:22
靠拆迁一夜暴富 的梦快破灭了!
作者: 健康重要    时间: 2021-6-6 06:23
路过。
作者: 无心者之书    时间: 2021-6-6 11:59
綦山 发表于 2021-06-06 06:22
靠拆迁一夜暴富 的梦快破灭了!

谁说拆迁就是一夜暴富?你们去调查一下,有多少拆迁户是发财了的,现在的生活改善了吗?如果你是国家干部,只能说明你内心黑喑,拆迁人不按政策法规执行,你那兴实乐祸的心态太可耻了!我们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实亊求是的,现在只是遇到几个知法犯法的当官而已,拿起法律武器坚持斗争。春天必将来临!
作者: 无心者之书    时间: 2021-6-6 12:01
你去学习一下刑法,侵犯公民私人财产的行为是什么行为?
作者: 姨-我要做你女婿    时间: 2021-6-6 12:04
是呀!你永远体会不了别人的痛和累,别人也永远体会不了自己的苦,所以不要随便去评价别人。
作者: 飞行军    时间: 2021-6-6 12:34
居然设置个一一乡村振兴局,鬼tm的扯,大数据局、乡村振兴局,还有这样小组、那样小组,这样办、那样办,到底怎么办心底有没有数?我建议设置个sj b
作者: 无心者之书    时间: 2021-6-6 16:36
老百姓把血汗钱投进去搞农业开发,都是遵守国家法律的,七八年了,被ZF征用了,硬化公路丶坝坎丶管护房就成了违法建筑,经过ZF审批的租地合同也不合法了,自筹资金修建的山坪塘也成为国家的了?为什么现在维权那么难?私人财产被ZF强占却无申诉之门鸣?天理何在?
作者: 无心者之书    时间: 2021-6-6 16:40
难道真要逼我们起诉到法院才能有公平正义吗?
作者: 落红    时间: 2021-6-6 16:51
还是官官相护的年代?
作者: 落红    时间: 2021-6-6 16:53
大家都在学习党史,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应该有所提高吧!
作者: 为了什么难受    时间: 2021-6-6 17:05
老百姓是应该支持公益工程建设,特别是民营企业,但是也不能严重侵犯老百姓的私人财产,极端损害群众利益!
作者: 为了什么难受    时间: 2021-6-6 17:25
听说最初开协调会时,某领导在会上说:那个山坪塘坝坎的土地被征了,那坝坎应该是国家的,不应补偿?现在证明山坪塘坝坎属于私人合法资产,在坝坎上修桥,那部分桥是否可以属于私人的资产呢?
作者: 枫亭叶落    时间: 2021-6-6 17:31
无心者之书 发表于 2021-06-03 20:07
大神们难道不知道私人装修建设为了节约钱一般都没有要求开票,而且过去七丶八年了,谁还保存好票据呢?谁知道要被强占呢?

自己修的房子谁去要发票哟!又不是报账个,真TM想得出来,除非是家电可能就有发票,那是因为买的时候别人买的时候就给的有发票,石子、河沙、水泥哪个去开发票嘛,真的是想得出来
作者: 为了什么难受    时间: 2021-6-6 20:43
看来哪些当官的可以说话不算话,可以扣帽子,可以在会上胡扯,在这里真没老百姓说话的地。
作者: 阿翔81    时间: 2021-6-6 20:48
苦了老百姓
作者: 綦山    时间: 2021-6-7 08:07
无心者之书 发表于 2021-06-06 11:59
谁说拆迁就是一夜暴富?你们去调查一下,有多少拆迁户是发财了的,现在的生活改善了吗?如果你是国家干部,只能说明你内心黑喑,拆迁人不按政策法规执行,你那兴实乐祸的心态太可耻了!我们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实亊求是的,现在只是遇到几个知法犯法的当官而已,拿起法律武器坚持斗争。春天必将来临!

既然拿起了法律武器 !那又何苦在綦江在线发贴?你难道不是利用舆论干涉法律 ,看来你是无理的 、你是想绑架法律 有意思吗?
作者: 无心者之书    时间: 2021-6-7 11:49
綦山 发表于 2021-06-07 08:07
既然拿起了法律武器 !那又何苦在綦江在线发贴?你难道不是利用舆论干涉法律 ,看来你是无理的 、你是想绑架法律 有意思吗?

法律是法律,在綦江在线上公开事实真相,让社会大众评判,揭发滥权越权行为,用事实说话,用法律作武器,是绑架法律吗?
作者: 无心者之书    时间: 2021-6-7 11:53
有些人柱顾事实,,没有诚信,会上表态承诺,会后不认帐,是什么行为?
作者: 无心者之书    时间: 2021-6-7 12:13
綦山 发表于 2021-06-07 08:07
既然拿起了法律武器 !那又何苦在綦江在线发贴?你难道不是利用舆论干涉法律 ,看来你是无理的 、你是想绑架法律 有意思吗?

如果你有胆量,就请你指出老百姓自筹资金在流转旳土地上修建整治山坪塘,哪一条是违反巜水法》和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
作者: 无心者之书    时间: 2021-6-7 12:30
綦山 发表于 2021-06-07 08:07
既然拿起了法律武器 !那又何苦在綦江在线发贴?你难道不是利用舆论干涉法律 ,看来你是无理的 、你是想绑架法律 有意思吗?

看来你是学法律的,法律上的定罪量刑,都是根据条款一字一句衡量!你看你们的文件悬ll不确定性"理解`,规x局来评判水利工程建设不合法,工程安全不确定,资产评估去拿项目建设时期的造价评审报告来作为补偿价。哪一条符合法律规定?
作者: 无心者之书    时间: 2021-6-7 12:38
你们的宣传册上说的很明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必须先签定补偿协议,再拆迁!而你们呢?不打招呼l不签协议\不补偿,把私人建设的公路'坝坎强占施工!按刑法,你们是犯罪行为!按补偿法,你们应该赔偿直接经济损失!按水法,你们是违法施工!就算你说山坪塘不合法,但他也是私人财产。侵犯私人财产也是犯罪行为!
作者: 无心者之书    时间: 2021-6-7 12:41
现在坝坎结构也被严重损坏,防洪能力不足,渗漏严重,你不应该赔偿吗?
作者: 无心者之书    时间: 2021-6-7 12:53
冋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又报镇ZF签字审批备案,而且还缴纳15000元规划费用,每年按时支付农户租金,还要被ZF定为土地流转不合法,用地不合法?修建水利工程没有改变原来的土地用途,何来用地审批,修建山坪塘不需要审批,只是参照备案。你懂这些吗?请你拿一个标准来,什么是合法的?
作者: 选择不对    时间: 2021-6-7 13:01
耍流氓得搞倒 懒人有懒福  坐享其成的人太多了
作者: 无心者之书    时间: 2021-6-7 13:06
有人说綦江在线不是法外之地,非常正确,我们一直都是在依法办亊,讲事实讲证据,不象有些人耍赖,说话不算话,不依法行政。
作者: 无心者之书    时间: 2021-6-7 13:18
请问在山坪塘养鱼是不是为农业生产服务?
作者: 无心者之书    时间: 2021-6-7 13:32
綦山 发表于 2021-06-07 08:07
既然拿起了法律武器 !那又何苦在綦江在线发贴?你难道不是利用舆论干涉法律 ,看来你是无理的 、你是想绑架法律 有意思吗?

你知道什么是干涉法律吗?在行政复议决定书签发前一天,某街道的书记主任把申请人通知到办公室谈话,要求五点前撤回复议申请书,否则就得不到补偿款。你说是什么行为?
作者: 綦山    时间: 2021-6-7 15:54
无心者之书 发表于 2021-06-07 11:49
法律是法律,在綦江在线上公开事实真相,让社会大众评判,揭发滥权越权行为,用事实说话,用法律作武器,是绑架法律吗?

在法院没判决之前在媒体上蛊惑人心 就是干扰法院公正判决!
作者: 綦山    时间: 2021-6-7 15:57
无心者之书 发表于 2021-06-07 12:13
如果你有胆量,就请你指出老百姓自筹资金在流转旳土地上修建整治山坪塘,哪一条是违反巜水法》和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

档水建堂塘国家有明文规定,超过规定就是违法!
作者: 綦山    时间: 2021-6-7 16:01
无心者之书 发表于 2021-06-07 12:30
看来你是学法律的,法律上的定罪量刑,都是根据条款一字一句衡量!你看你们的文件悬ll不确定性"理解`,规x局来评判水利工程建设不合法,工程安全不确定,资产评估去拿项目建设时期的造价评审报告来作为补偿价。哪一条符合法律规定?

违法建塘水务部门就得依法拆除,没向违法者收取拆除费用已经很人性化J。
作者: 綦山    时间: 2021-6-7 16:04
无心者之书 发表于 2021-06-07 13:32
你知道什么是干涉法律吗?在行政复议决定书签发前一天,某街道的书记主任把申请人通知到办公室谈话,要求五点前撤回复议申请书,否则就得不到补偿款。你说是什么行为?

能协商解决是最佳方案
作者: 期待明天更好    时间: 2021-6-7 16:14
路过
作者: 无心者之书    时间: 2021-6-7 16:36
綦山 发表于 2021-06-07 15:54
在法院没判决之前在媒体上蛊惑人心 就是干扰法院公正判决!

法院公正判决,与舆论有关系吗?只有那些向法院丶复议机关打招呼,施压申请人撤销申请书才是干涉司法!
作者: 无心者之书    时间: 2021-6-7 16:53
綦山 发表于 2021-06-07 16:01
违法建塘水务部门就得依法拆除,没向违法者收取拆除费用已经很人性化J。

国家水法丶条例都鼓励丶扶持社会资本修建山坪塘等水利工程,能改善气候丶生态环境丶防洪丶发展经济等,这个民生工程被公路强征占用,建设单位为了不补偿,背上了很多骂名,变成了违法建筑,戴了`四不‘帽子,穷尽打压手段,老百姓投资了几百万,三年了,至今没有签协议,没有补一分钱,股东去看护维权,还要被调查,被送进派出所留置,眼看着私人财产被强占去却无可奈何,孰可忍,孰不可忍!
作者: 无心者之书    时间: 2021-6-7 16:56
綦山 发表于 2021-06-07 16:01
违法建塘水务部门就得依法拆除,没向违法者收取拆除费用已经很人性化J。

这口塘是符合水利部门建设要求的!而且是列入区ZF民生工程项目。
作者: 无心者之书    时间: 2021-6-7 17:02
主语有点问题,没有修改过来,不要小题大做哈
作者: 别了.初衷    时间: 2021-6-7 17:04
去重庆市人民ZF官网去看看吧!!才出来的新规定。

作者: 别了.初衷    时间: 2021-6-7 17:06
里面有详细的赔偿标准!六月一号才发布的。
作者: 无心者之书    时间: 2021-6-7 17:08
征收单位自行去找一个没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审报告,来要求被征收人认可签补偿协议,这个是哪门子操作呢?干了那么多年的拆迁,连起码的《重置法〉都不懂。
作者: 无心者之书    时间: 2021-6-7 17:32
别了.初衷 发表于 2021-06-07 17:06
里面有详细的赔偿标准!六月一号才发布的。

那些当官的根本不按规定执行
作者: 无心者之书    时间: 2021-6-7 17:34
应该让那些搞拆迁的官好好学习
作者: 无心者之书    时间: 2021-6-7 17:37
别了.初衷 发表于 2021-06-07 17:04
去重庆市人民ZF官网去看看吧!!才出来的新规定。

这个是内网吧,能下载个全文来学习吗?
作者: YLM    时间: 2021-6-7 17:43
。。
作者: 为了什么难受    时间: 2021-6-7 20:02
如果你是一个水利人,一生修建整治了几千口山坪塘,呕心沥血为民办事,一天,某某山坪塘被其他部门无端认为是用地不合法丶建设不合法,安全不确定。你们作何感想?
作者: 为了什么难受    时间: 2021-6-7 20:29
綦山 发表于 2021-06-07 15:54
在法院没判决之前在媒体上蛊惑人心 就是干扰法院公正判决!

还没有起诉,何来判决?
作者: 无心者之书    时间: 2021-6-7 21:30


作者: 无心者之书    时间: 2021-6-7 21:47


作者: 无心者之书    时间: 2021-6-7 21:48
我们正遇上这样的事!
作者: 无心者之书    时间: 2021-6-7 22:13


作者: 坐着老虎闯天下    时间: 2021-6-7 23:16
无心者之书 发表于 2021-06-05 08:34
现在拆迁的套路就是拆不动了,就编理由定你土地流转不合法丶用地不合法、建设不合法、工程安全不确定性。看你配合拆迁工作,就送点人情,把解放前的建设投资了多少钱,估算打发补偿你。

反正拿不出当时的批文的都赔不到好多钱
作者: 无心者之书    时间: 2021-6-8 05:48
坐着老虎闯天下 发表于 2021-06-07 23:16
反正拿不出当时的批文的都赔不到好多钱

区ZF的山坪塘完工登记表就是批文!昨天咨询了律师,其实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的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作者: 无心者之书    时间: 2021-6-8 05:58
在流转的土地上修建的山坪塘,土地属于集体,只有投资修建的构筑物才属于投资人。它不能象房子一样有产权证!,水库需要审批,个人修建的山坪塘,就是一个参照备案(告知)而已。不可能有批文,至今老百姓修山坪塘也不会有一个批文!不要说七:八年前?
作者: 无心者之书    时间: 2021-6-8 06:22
还好,现在的山坪塘基本上经过整治后,都进行验收,登记造冊了,有档案了,规范化了!
作者: 无心者之书    时间: 2021-6-8 08:28
綦山 发表于 2021-06-07 15:57
档水建堂塘国家有明文规定,超过规定就是违法!

请你把规定找出来!
作者: 无心者之书    时间: 2021-6-8 08:29
不要晴眼说假话
作者: 綦山    时间: 2021-6-8 08:30
无心者之书 发表于 2021-06-08 08:28
请你把规定找出来!

我知道国家标准,没义务告诉你。
作者: 期待明天更好    时间: 2021-6-8 08:44
不懂
作者: 无心者之书    时间: 2021-6-8 08:49
綦山 发表于 2021-06-08 08:30
我知道国家标准,没义务告诉你。

谅你也不知道!你能沾水利的边吗?
作者: mM梦    时间: 2021-6-8 08:58
在这上面说的,都是吹胯胯咯
俺们那里还没被征占过,俺也搞球不懂
只是听说这里面的水深得很啰,可以淹死人噫
作者: 天际1234    时间: 2021-6-8 09:06
无心者之书 发表于 2021-06-03 21:24
信访办的领导说:地上构筑物和青苗应该按综合价补偿,支付给村集体。真没有看到是哪个文件里面的,而且新盛的老百姓土地被征了,最后得到的补偿款不足一万元/亩,这个算法是有问题的,按区ZF文件,一片址被征后,这片包括承包地;林地丶河滩地丶荒地等,按政策农户的承包地应按综合价计算,河滩地丶荒地才属于集体的,但是l。。。地上构筑物应该按实补偿,但是却被算进综合价内,而列入综合价只是一个财务科目,并不能包合在14000元之内。

就是啊,新盛老百姓的土地拆迁款全部给了集体,占多占少一个样,老百姓只得了青苗补偿费,说是土地补偿费用于买养老保险了,刚出的补偿政策土地拆迁款80%要给农户,集体只能20%,老百姓又被坑了,
作者: 綦山    时间: 2021-6-8 09:22
无心者之书 发表于 2021-06-08 08:49
谅你也不知道!你能沾水利的边吗?

没必要与你再谈论这个问题,你太无知。谢谢!
作者: tabushita    时间: 2021-6-8 09:22
搞不懂
作者: 无心者之书    时间: 2021-6-8 11:34
綦山 发表于 2021-06-08 09:22
没必要与你再谈论这个问题,你太无知。谢谢!

无知者在开黄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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