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心者之书 发表于 2021-06-03 19:17
就是,没有拆迁时,ZF积极招商引资去搞项目扶贫发展农村经济,不管你修建那么多年,遇到拆迁时,就说你是违法建设!这样的事还少吗?


綦山 发表于 2021-06-06 06:22
靠拆迁一夜暴富 的梦快破灭了!
无心者之书 发表于 2021-06-03 20:07
大神们难道不知道私人装修建设为了节约钱一般都没有要求开票,而且过去七丶八年了,谁还保存好票据呢?谁知道要被强占呢?
无心者之书 发表于 2021-06-06 11:59
谁说拆迁就是一夜暴富?你们去调查一下,有多少拆迁户是发财了的,现在的生活改善了吗?如果你是国家干部,只能说明你内心黑喑,拆迁人不按政策法规执行,你那兴实乐祸的心态太可耻了!我们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实亊求是的,现在只是遇到几个知法犯法的当官而已,拿起法律武器坚持斗争。春天必将来临!
綦山 发表于 2021-06-07 08:07
既然拿起了法律武器 !那又何苦在綦江在线发贴?你难道不是利用舆论干涉法律 ,看来你是无理的 、你是想绑架法律 有意思吗?
綦山 发表于 2021-06-07 08:07
既然拿起了法律武器 !那又何苦在綦江在线发贴?你难道不是利用舆论干涉法律 ,看来你是无理的 、你是想绑架法律 有意思吗?
綦山 发表于 2021-06-07 08:07
既然拿起了法律武器 !那又何苦在綦江在线发贴?你难道不是利用舆论干涉法律 ,看来你是无理的 、你是想绑架法律 有意思吗?
綦山 发表于 2021-06-07 08:07
既然拿起了法律武器 !那又何苦在綦江在线发贴?你难道不是利用舆论干涉法律 ,看来你是无理的 、你是想绑架法律 有意思吗?
无心者之书 发表于 2021-06-07 11:49
法律是法律,在綦江在线上公开事实真相,让社会大众评判,揭发滥权越权行为,用事实说话,用法律作武器,是绑架法律吗?
无心者之书 发表于 2021-06-07 12:13
如果你有胆量,就请你指出老百姓自筹资金在流转旳土地上修建整治山坪塘,哪一条是违反巜水法》和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
无心者之书 发表于 2021-06-07 12:30
看来你是学法律的,法律上的定罪量刑,都是根据条款一字一句衡量!你看你们的文件悬ll不确定性"理解`,规x局来评判水利工程建设不合法,工程安全不确定,资产评估去拿项目建设时期的造价评审报告来作为补偿价。哪一条符合法律规定?
无心者之书 发表于 2021-06-07 13:32
你知道什么是干涉法律吗?在行政复议决定书签发前一天,某街道的书记主任把申请人通知到办公室谈话,要求五点前撤回复议申请书,否则就得不到补偿款。你说是什么行为?
綦山 发表于 2021-06-07 15:54
在法院没判决之前在媒体上蛊惑人心 就是干扰法院公正判决!
綦山 发表于 2021-06-07 16:01
违法建塘水务部门就得依法拆除,没向违法者收取拆除费用已经很人性化J。
綦山 发表于 2021-06-07 16:01
违法建塘水务部门就得依法拆除,没向违法者收取拆除费用已经很人性化J。

别了.初衷 发表于 2021-06-07 17:06
里面有详细的赔偿标准!六月一号才发布的。
别了.初衷 发表于 2021-06-07 17:04
去重庆市人民ZF官网去看看吧!!才出来的新规定。
綦山 发表于 2021-06-07 15:54
在法院没判决之前在媒体上蛊惑人心 就是干扰法院公正判决!



无心者之书 发表于 2021-06-05 08:34
现在拆迁的套路就是拆不动了,就编理由定你土地流转不合法丶用地不合法、建设不合法、工程安全不确定性。看你配合拆迁工作,就送点人情,把解放前的建设投资了多少钱,估算打发补偿你。
坐着老虎闯天下 发表于 2021-06-07 23:16
反正拿不出当时的批文的都赔不到好多钱
綦山 发表于 2021-06-07 15:57
档水建堂塘国家有明文规定,超过规定就是违法!
无心者之书 发表于 2021-06-08 08:28
请你把规定找出来!
綦山 发表于 2021-06-08 08:30
我知道国家标准,没义务告诉你。
无心者之书 发表于 2021-06-03 21:24
信访办的领导说:地上构筑物和青苗应该按综合价补偿,支付给村集体。真没有看到是哪个文件里面的,而且新盛的老百姓土地被征了,最后得到的补偿款不足一万元/亩,这个算法是有问题的,按区ZF文件,一片址被征后,这片包括承包地;林地丶河滩地丶荒地等,按政策农户的承包地应按综合价计算,河滩地丶荒地才属于集体的,但是l。。。地上构筑物应该按实补偿,但是却被算进综合价内,而列入综合价只是一个财务科目,并不能包合在14000元之内。
无心者之书 发表于 2021-06-08 08:49
谅你也不知道!你能沾水利的边吗?
綦山 发表于 2021-06-08 09:22
没必要与你再谈论这个问题,你太无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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