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2021 发表于 2024-3-26 09:02:53

举报有奖!綦江区公开征集涉邪 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綦江区关于征集涉邪 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公告
为严厉打击、严密防范邪 教违法活动,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邪 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涉邪 教组织非法聚集、聚会活动线索;
(二)涉邪 教人员传播歪理邪说,诱骗、胁迫他人加入邪 教组织或阻止他人退出邪 教组织的线索;
(三)涉邪 教组织人员散布反动言论,张贴、散发、携带、私藏邪 教 反宣标语、书籍、传单、光盘、资料等反宣品线索;
(四)涉邪 教组织人员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宣扬邪 教,以及向未成年人宣传邪 教的线索;
(五) 利 用 通 讯 、 网 络 宣 扬 邪 教 教 义 ,制作、传播宣扬邪 教的电子图片、书籍、刊物、音视频,利用QQ、微信、抖音、微博等网络社交媒体宣扬邪 教内容的线索;
(六)线下制作、邮寄、传播邪 教图片、传单、标语、报纸、书籍、期刊、录音带、录像带、光盘、横幅、条幅、标识、标志物、旗帜、徽章、服饰、器物、纪念品等线索;
(七)其他与邪 教活动相关的可疑人、事、物等线索。
二、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拨打綦江区公安局报警电话85883090;
(二)信件举报:举报内容应尽可能具体、详实,邮寄地址:綦江区古南街道交通路15号(綦江区公安局)。
(三)当面举报:举报人自愿当面举报的,可到綦江区公安局或向社区民警举报。
三、奖励措施
(一)举报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按照《綦江区举报邪 教组织活动奖励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给予500元至2000元的奖励。
(二)匿名举报、举报不实或者举报信息不清晰导致无法查实的,不予奖励。
(三)一人多处举报,经核查只认定一处给予奖励。
(四)多人共同举报的,按照举报人数平分奖金;多人分别举报的,由受理公安机关根据线索价值给予价值大者奖励,价值基本相同的,依据时间顺序给予首位举报人员奖励(以受理单位登记时间为准)。
(五)违法犯罪嫌疑人在被举报前投案自首的,不予奖励。
(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案件侦查、审查、审判过程中先于举报人发现尚未被查处的违法犯罪事实的,不予奖励。
(七)举报的违法犯罪行为已经被查处的,不予奖励。
(八)党委政 府从事防范和处理邪 教工作干部,政法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不适用奖励措施。
四、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需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举报时注意方式方法和自身安全,留存好资料和证据,以便事后核实、兑现奖励;
(二)接报单位及工作人员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三)举报人需如实反映涉邪 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如发现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他人,敲诈被举报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谎报警情等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公告由綦江区委政法委负责解释,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 共 重庆市綦江区委政法委员会重庆市綦江区公安局2024年3月25日      
来源:綦江政法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举报有奖!綦江区公开征集涉邪 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綦江在线免责声明:
1.本论坛所有帖子仅代表作者本人意见和观点,不代表本论坛立场。
2.请尊重网络道德,不发表污言秽语,不侵犯他人的权利和个人隐私。
3.请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全部民事和刑事责任。
4.请遵守论坛规则和版规,不进行刷屏、重复发帖、恶意顶贴、恶意灌水等行为,若有违反,有权予以删除。
5.严禁对本站复制和建立镜像,转载本站原创内容需获得本网站授权,同时需注明出自“綦江在线( www.qj023.com)” 。